【发布部门】 合肥市建设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08.07.14
【实施日期】 2008.07.1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特种行业和危险品管理
合肥市建设委员会转发市安监局《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专项检查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市安监局《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专项检查的通知》(合安监支[2008]78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检查内容和检查要求,结合本部门、本行业实际,切实做好重大危险源现场安全监控和管理;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检测监控所必须资金的投入。各有关单位要以高度认真负责的态度迎接7月11日-8月10日的专项检查,确保奥运会期间重大危险源处于有效监控状态,不发生重特大事故。
二OO八年七月十四日
附件:市安监局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专项检查的通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