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司许可〔2025〕48号
安徽省司法厅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
北京君泽君(合肥)律师事务所、北京邦盛(合肥)律师事务所、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安徽亚行律师事务所:
你们向本机关提出变更负责人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一条、《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42号)第二十六条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变更。
北京君泽君(合肥)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由殷林彦变更为韩宁;
北京邦盛(合肥)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由周晔丽变更为闫莉莉;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由卢贤榕变更为刘浩;
安徽亚行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由邓双军变更为张亚。
安徽省司法厅
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