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字号】 发改农经[2008]293号
【发布日期】 2008.06.03 【实施日期】 2008.06.0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财政综合规定
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08年节水灌溉示范项目中央投资计划的通知
(发改农经[2008]293号)
长丰县发改委:
现将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08年节水灌溉示范项目中央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08]351号)下达给你们。本项目计划安排投资20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100万元,项目所在地地方配套100万元,用于长丰县双墩镇南苑村节水灌溉示范项目建设。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强资金管理。本次计划安排的中央投资,全部用于主体工程建设,不得用于非生产性建设和支付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配套资金由淮西现代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筹措并负责实施该项目。
二、按国家和省有关招投标规定,工程施工、主要设备材料采购等实行招标。
三、加强质量管理,建立责任制,实行监理制,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四、实施方案报我委批复。
二OO八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