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字号】 发改区域[2008]250号
【发布日期】 2008.05.19 【实施日期】 2008.05.1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污染防治
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批准合肥市逍遥津污水处理厂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发改区域[2008]250号)
市建委:
你委《关于请审批合肥市逍遥津污水处理厂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合建城建[2008]29号)文及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逍遥津公园目前的水体主要靠自然降水补水,暂时没有其他水源补水,利用自来水补水又不切合实际。污水经处理回用于工业、农业、景观、市政等方面,是缓解水资源紧张的一条有效途径。本项目建成后可为逍遥津公园提供景观用水和公园内部的绿化用水,提高水资源原利用效益和经济效益。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的《合肥市逍遥津1000立方米/d污水处理厂及污水、排涝泵站改造工程可行性报告》内容较完整且投资估算基本合理,修改完善可作为初步设计的编制依据。
二、该项目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逍遥津污水处理厂、逍遥津两污水泵站(合建)、占地面积为4.5亩;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为1万吨/日,采用二级生化处理工艺,出水水质达成一级A标准;雨水泵站设计流量9m3/s,污水泵站设计流量0.75立方米/s。
三、工程投资为5083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市级融资。
请项目建设单位据此委托编制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涉及规划、土地、环保等方面工作,请按相关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二OO八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