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安徽省环境保护厅
发文日期2017年07月21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施行日期2017年07月21日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合肥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合肥都市圈高压天然气管线工程合肥—六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项目代码2016-340000-45-02-021251)收悉。该工程起于合肥市经开区高刘镇机场高速与沪陕高速交叉口西侧,终于六安市东桥镇沪陕高速与东马路交口南侧,全长36.5公里,设计压力为6.3兆帕,管径为DN700,设输气站2座,沿线设阀室3座。结合合肥市、六安市环保局意见,经研究,现提出如下审批意见:
一、 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我厅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规模、性质、地点、工艺、环保措施及本审批意见要求进行建设。
二、 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在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行中,应全面落实天然气管道及附属建筑物安全管理相关规定、规程和标准,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进一步优化管线设计和施工方案,尽量远离居民集中区等环境敏感区域。
(二)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时做好管道施工作业临时性占地的环境生态恢复工作。
(三)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控制管沟施工作业宽度,尽量避开雨季施工。河道大开挖穿越,应尽量在枯水期施工,定向钻施工产生的泥浆和钻屑应收集并妥善处置,严禁排入河流及其他水体。按照《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及沿线各市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抑制施工扬尘。严格控制施工噪声环境影响,必要时采取设置移动隔声屏等措施避免施工噪声扰民。
(四)在工程运营前,做好清管和试压作业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输气站生活污水和生产冲洗废水经处理达标后综合利用,不外排。按《报告表》要求,落实项目运营期大气、声环境保护及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五)编制完善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相关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应急预案应在投产前报当地环保部门、我厅及其他管道保护相关部门备案。强化生产运行管理,加强对管线沿途公众、单位的安全宣传,防止发生对管道安全运行产生不良和破坏的行为,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三、 项目沿线地方政府应做好工程选线及站场周边规划控制以及农村宅基地选址管理工作。依据《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管线、站场附近限制建设居民点、医院、学校、养老院、车站、商场、娱乐场所等敏感建筑物,落实站场防护距离要求。
四、 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各项生态治理与恢复措施应一并落实。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按规定程序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或使用。
五、 如工程规模、建设内容、选址选线、环保及风险防范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化,应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六、 合肥市、六安市及合肥经开区、肥西县、金安区环保局负责该项目环境保护日常监管,并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七、 收到此函后,你公司应及时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合肥市、六安市及合肥经开区、肥西县、金安区环保局,并于30日内将送达回执送我厅环境影响评价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149041564X)
安徽省环境保护厅
2017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