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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 合肥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合肥市建筑工程“琥珀杯”奖(市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的通知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15-09-30   阅读:
【发布部门】 合肥市建设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08.05.12
【实施日期】 2008.05.1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合肥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合肥市建筑工程“琥珀杯”奖(市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合肥市建筑工程“琥珀杯”奖(市优质工程)评选办法》已由合肥市建筑业协会第三届理事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三届一次常务理事会修订完善。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和意见,请函告合肥市建筑业协会。

附件:1. 合肥市建筑工程“琥珀杯”奖(市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2.(单体工程)创“琥珀杯”奖计划
3. (住宅小区)创“琥珀杯”奖计划
4. 合肥市建设工程“琥珀杯”奖(市优质工程)申报表
5. 合肥市建筑工程“琥珀杯”奖申报汇总表(略)
二00八年五月十二日

合肥市建筑工程“琥珀杯”奖
(市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落实国家《质量振兴纲要》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促进建筑企业加强质量管理,争创精品工程,推动我市建筑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特制定《合肥市建筑工程“琥珀杯”奖(市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第二条 “琥珀杯”奖是合肥市建筑工程质量最高荣誉奖(市优质工程),由合肥市建筑业协会颁发。
第三条 “琥珀杯”奖评选办法适用于我国建筑施工单位(开发单位)在合肥市行政区域内承建(开发)的并已竣工投入使用的建筑工程(住宅小区),本地企业在外地承建的工程项目也可申报。获奖单位为主要承建(开发)单位。
第四条 “琥珀杯”奖的单体工程的评选由施工企业自愿申报,合肥市建筑业协会组织专家复查。
第五条 “琥珀杯”奖每年评选一次,凡符合条件的工程均可申报。申报“黄山杯”奖的工程从获得“琥珀杯”奖工程中择优确定。
第二章 评选范围
第六条 申报“琥珀杯”奖的工程,必须是达到下列规模标准要求的新建工程:
一、建筑面积在10000m2以上的仓储工程;
二、建筑面积在5000m2以上的工业厂房;
三、建筑面积在4000m2以上的办公楼、宾馆、商办楼等公共建筑;
四、建筑面积在3000m2以上的单体住宅工程;
五、建筑面积在1000m2以上的古建筑园林工程;
六、建筑面积在20000m2以上的住宅小区或组团(含小区配套设施建设);
七、未列出具体规模标准的造价在800万元以上的工程;
第七条 以下工程不列入评选范围:
一、在原项目基础上进行扩建、改造的工程;
二、已参加过“琥珀杯”奖评选而未被评选上的工程。
第三章 申报条件
第八条 申报“琥珀杯”奖的工程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工程设计合理、先进,符合国家和行业设计标准、规范。同时要体现出采用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科技含量高以及环保、节能的特点。
二、工程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施工技术规范及技术标准,严格按照企业质量体系文件有效运行,并为本市同类工程先进水平;
三、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按规定领取了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
四、按规定办理了竣工验收及备案手续,并经半年以上使用检验,工程未改变原设计用途,未发生质量问题或质量缺陷而引起的用户投诉现象,未发生住户装修破坏结构现象;
五、住宅小区或组团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所有建设项目都按照批准的小区规划和设计要求全部建成,满足使用功能;
(二)小区或组团的住宅建筑和配套设施的工程质量必须全部合格;
六、一个工程只能由一个主要承建单位申报“琥珀杯”奖。参建单位应当列入申报表内,并附参建项目质量评定情况,加盖企业公章。
七、受到行政处罚或有不良记录行为的,其主要承建单位和参建单位二年内不得申报“琥珀杯”奖。
八、工程开工前,申报单位须向合肥市建筑业协会提交创“琥珀杯”奖计划,工程质量评价机构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2006)对工程施工过程的质量进行评价。未提交创“琥珀杯”奖计划的工程不得参与评审。
第四章 申报程序
第九条 “琥珀杯”奖申报程序:
对符合评选范围和申报条件的工程,由施工企业(开发单位)填写合肥市建筑工程“琥珀杯”奖申报表,向市建筑业协会申报。
第十条  “琥珀杯”奖的申报材料:
一、“琥珀杯”奖申报表;
二、工程概况和施工质量情况的文字材料;
三、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合格证;
四、监理单位资质证书及监理合同复印件;
五、总承包合同复印件、主要参建单位的分包合同复印件;
六、施工许可证(开工报告)、工程质量监督验收(综合)表、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
七、能反映工程概况和施工过程中关键环节、部位质量情况的彩照15张左右。
以上材料应整理成册(A4规格软封面),装订整齐,申报表一式二份,申报资料一份。
第五章 工程复查
第十一条 为了保证参选工程的质量水平,市建筑业协会组织工程复查小组进行复查,复查小组由5名以上熟悉工程质量的不同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第十二条 工程复查程序:
一、 听取工程施工单位(开发单位)情况介绍,主要介绍工程概况、工程特点、难点,施工技术及保证质量的措施,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评定结果;
二、查阅全部工程质量技术管理资料和质量体系运行资料(按规定应该是原件的必须提供原件);
三、实地查验工程质量情况,凡是复查小组要求查看的内容和部位都必须予以满足,不得以任何理由回避或拒绝;
四、听取使用单位对工程质量的意见;
五、由复查小组形成复查报告上报建筑业协会。工程复查必须一次通过,不允许进行二次复查。
第六章 工程评审
第十三条 由合肥市建筑业协会组织有关专家编制“琥珀杯”奖评价标准,作为评选依据。也可使用《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2006)。
“琥珀杯”奖由建筑业协会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委员会由取得高级技术职称、熟悉工程质量技术,具有较高专业水平的9名以上成员(单位)组成。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2人及委员若干人。评审委员会成员由市建筑业协会从专家库抽取。
第十四条 评审委员会根据申报材料及工程复查报告进行审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获奖工程,并报市建委确认。
第七章 奖励
第十五条 合肥市建设委员会和市建筑业协会组织召开颁奖大会,对荣获“琥珀杯”奖的单位及项目经理授予奖杯、奖状和证书,并进行表彰。获奖工程建设单位应按照工程造价给予一定比例的经济奖励。
第十六条 市建筑业协会负责把“琥珀杯”奖获奖工程资料编撰归档,并组织宣传。
第八章 纪律
第十七条 申报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请客送礼。对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直至撤销申报和获奖资格。
第十八条 复查和评审人员要坚持认真、公正、科学原则,秉公办事,廉洁自律。对违反纪律者,取消其参加工程复查或评审资格。
第九章 附则
第十九条 对已获得“琥珀杯”奖的工程,若发现工程质量存在问题或隐患,报经市建委批准,取消其“琥珀杯”奖称号。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市建筑业协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原《合肥市建筑工程“琥珀杯”奖评选办法(试行)》(合建管[2001]10号)同时废止。

附件2:
(单体工程)创“琥珀杯”奖计划
工 程 名 称

申请单位名称

勘察单位名称

设计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监理单位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类别
结构类型
基础类型
建筑面积(m2)
层数
预算造价
(万元)
工程施工中拟采取的主要技术质量管理措施

质量监督部门审核意见

(公 章)
年   月   日











对地基(桩基)的意见

质量监督工程师:           年   月   日
对基础的意见

质量监督工程师:           年   月   日
对主体结构的意见

质量监督工程师:           年   月   日
对装饰装修、水电安装的意见

质量监督工程师:           年   月   日


附件3:
(住宅小区)创“琥珀杯”奖计划
工 程 名 称

申请单位名称

施工单位名称

勘察单位名称

设计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工 程 地 点

工 程 项 数
建筑面积(m2)
工程造价
(万元)
小计
框架
混合
小计
框架
混合
工程施工中拟采取的主要技术质量管理措施

质量监督部门审核意见




















1.

质量监督工程师:               年   月   日

2.

质量监督工程师:                年   月   日

3.

质量监督工程师:                年   月   日



附件3:
合肥市建设工程“琥珀杯”奖

(市优质工程)

申 报 表

工 程 名 称:
申报单位(公章):
申 报 日 期:     年  月  日


填 表 说 明

1、本表由承建单位填写。要求内容真实、准确、文字清楚。
2、填写的工程名称必须与立项批文的工程名称一致。如有更改,应说明并需有关单位的证明文件。
3、单位名称必须与相应的承包合同中的单位名称(公章)一致。如有更名,要有相应的批准文件。
4、单位简介主要填写单位的基本情况及主要业绩。
5、工程类别一栏,按(1)公共建筑工程类,(2)住宅工程类分类填写。
6、申报说明按“琥珀杯”奖的申报条件逐项加以说明。
7、工程质量情况一览表中,质量验收结论以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为准。如所申报工程是一个单位工程,应填写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结论;如所申报工程含多个单位工程,则需填写每个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结论,表格不够可另加附页。
8、工程质量情况简介主要填写施工的特点、难点,主要施工方法和推广应用新技术情况,以及保证工程质量所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效果。
9、经济效益是指施工企业合理组织施工,在缩短工期、节省劳力、节约材料、降低成本和保证质量等方面取得的综合效益。
10、使用单位、主管单位等意见,应含有工程质量水平及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方面内容。

承建单位简况

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主营专业

注册资金

资质等级
所有制

法人代表

电话

项目经理

电话

工程主要

承建内容
单  位  简 介
申报参建单位及监理单位简况




1
单位名称(公章)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工程主要

主营专业及

参建内容
资质等级
合同造价
(万元)
所有制

法人代表

电话





2
单位名称(公章)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工程主要

主营专业及

参建内容
资质等级
合同造价
(万元)
所 有 制

法人代表

电  话





3
单位名称(公章)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工程主要

主营专业及

参建内容
资质等级
合同造价
(万元)
所 有 制

法人代表

电  话

监 理 单 位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所有制

主营专业

资质等级

监理合同价款
(万元)
法人代表

电话
申报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建设地点

开工时间
年 月 日
竣工时间
年 月 日
验收时间
年 月 日
工程造价
预算价:      (万元)         结算价:      (万元)
工程类别

面积或规模
m2 (或           )
层数
层(地下 层)
结构类型

总高度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验收组织及
其对工程的
评价

监理单位及对工程质量的评价意见: 


监理单位(公章)
项 目 经 理 概 况
项目经理所在单位(公章):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资质等级

证 书
编 号

职 称

是否担任
其它职务

从事本
专业时间

联 系
电 话

邮 编


通讯地址

本工程创奖的主要经验及做法:

施工工期(含合同工期和实际开工至竣工的施工施工时期)

经济效益情况(施工企业在该工程上实现的综合经济效益)


使用单位(或建设单位)意见: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工程质量情况一览表
序号
单位(分部)工程名称
分部(分项)工程数
质量验收结论
    
合计
单位(分部)工程个数

注:单位、分部及分项工程分别包括子单位、子分部及子分项;由多个单位工程构成的项目,第2、3列分别填单位、分部工程情况:申报项目为一个单位工程时,填括号中的内容。

工程质量情况简介(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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