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合肥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合价服[2008]150号
【发布日期】 2008.04.22 【实施日期】 2008.04.2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价格综合规定
合肥市物价局关于延续非旅客行包快件收费标准的批复
(合价服[2008]150号)
合肥汽车客运总公司:
你司《关于延续非旅客行包快件收费标准的请示》(合客政[2008]13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公司对非旅客行包快件的收费继续执行我局2006年4月17日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合价服[2006]144号)。执行时间至2010年4月17日。
在执行期即将届满时,提请我局成本监审和认证后重新核定标准。
此复
二00八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