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合肥市财政局 【发文字号】 合财预编[2008]140号
【发布日期】 2008.04.21 【实施日期】 2008.04.2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预算管理
合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09年度市本级部门预算基础信息填报工作的通知
(合财预编[2008]140号)
市直各部门、各单位:
为及时、准确、真实地编制2009年市本级部门预算,根据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09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凡纳入市本级预算管理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均应填报预算基础信息。
二、填报要求
1、已填报2008年部门预算基础信息的部门、单位,在获得下发数据后,对原有基础信息进行更新修改后上报,属新增人员(除正常在职转离退休外)以及机构、编制和单位性质等发生变化的,应提供相关的批准文件。对资产报废等重大变动情况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新设立或撤并的部门(单位),在报送部门(单位)基础信息时,应提供相应的机构、编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和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
3、部门预算基础信息数据填报以2008年4月30日有关数字为准。填报口径详见附件“2009年市本级部门预算基础信息填报说明”。
三、注意事项
本次下发的是经市财政部门审核的2008年部门基础信息数据,请各部门单位认真核对,更新修改后上报。各单位上报前,应对上报的基础信息进行审核,对软件审核提示错误及时纠正或附文字说明。已实施工资改革的单位如有特殊岗位津贴,请及时向市人事局申报、核批,并将相关审批文件报送市财政局预算编制办公室。
四、报送时间
1、各部门(单位)须在2008年5月10日前将通过软件生成的部门预算基础信息上报盘(二级单位由主管部门汇总)、相应的文字说明以及未实行工资统发单位职工、离退休人员个人签名的5月份工资花名册,加盖公章后报送市财政局预算编制办公室。
2、预算基础信息上报后,如人员、资产和其他基础信息发生变动情况,请在2008年9月30日前另行补报上述信息和相关资料。
五、请各部门、单位登陆合肥市财政局网站(www.hfcz.gov.cn)或政务平台个人服务下载专区栏目下载基础信息数据库(2008年单位版)软件,具体下载安装步骤见附件2。
有关基础信息填报口径及数据库软件下载安装问题,请与市财政局预算编制办公室联系。电话:3532038、3532040, 联系人:洪俊、赵云艳、曹永黎、蔡润霞。有关软件应用问题,请与省财税信息计算中心技术服务部联系,电话:5100344,联系人:胡俊,也可登陆http://www.ihelp.com.cn:88爱普论坛留言或寻求帮助。
附件 1、2009年市本级部门预算基础信息填报说明
2、合肥市市本级基础信息数据库(2008年单位版)安装步骤
二○○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1:
2009年市本级部门预算基础信息填报说明
2009年市本级部门预算基础信息录入表包括:信息维护、行政单位(在职人员、离退人员)、财政拨款(在职干部、在职工勤、离退干部、离退工勤)、财政补助(在职干部、在职工勤、离退干部、离退工勤)、退职人员、遗属、临时人员、运动员、补充数字、医疗机构、交通工具、办公用房、办公设备、专用设备、日常消耗品、固定资产。
单位须对下发软盘中已有的数据进行核对、更新、修改,对于新增的基础信息须逐项填报。
部分混编单位,已按人员编制对单位进行了拆分。每个被拆分单位需按编制情况在末级分别填写单位信息维护表、在职和离退人员信息表,其他表格自行选择一个末级单位填写即可。事业单位全部参(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可直接在部门下“行政单位”栏目中填报。事业单位如有部分人员执行公务员结构,在事业单位“人员工资信息中”分“事业结构”和“公务员结构”分类填报。
一、单位信息维护表包括单位性质、级别、编制等基本情况。
1、“单位名称”和“单位性质”已在下发数据中设定,单位不能更改。
2、“单位级别”:填正厅、副厅、正处、副处、科级。
3、“编制数”:行政编制按机构改革后“三定”方案批准的单位行政编制数填列,原单列编制中的离退休干部服务人员编制现并入行政编制填列,工勤编制填机关工勤人员编制,专项编制填省下专项编制,事业编制数按编制部门批准的编制数填列。单位编外聘用人员根据市编办批准的控制数分别在“编外聘用人员长期控制数”、“编外聘用人员临时控制数”填列。
4、“机构、编制批准文号”:涉及单位机构、编制的所有文件文号均应填列。
二、行政单位表根据人员性质不同情况分为在职人员、离退人员两张表进行填报统计。反映市级行政单位(含参(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财政供给人员的基本情况,由部门分单位按人填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人员基本信息
1、“工作单位地址”:在职人员填本人工作单位所在地址。离退休人员填离退休前工作单位所在地址。
2、“参加工作时间”:填参加工作年、月、日。
3、“进入本单位时间”:填进入本单位工作年、月、日。
4、“人员来源”:按人员进入本单位形式填过渡、招考公务员、调任、军转干部、其他。
5、“人员身份”:按人员实际身份填公务员、参公、依公、工勤。
6、“职务(岗位)”:在职人员按实际任职选择填写。非在岗人员按离岗前职务填列。
7、“级别”、“档次(岗位)”:按实际级别和档次(岗位)填写。
8、“在岗情况”:按实际情况分别填在岗、试用期、提前离岗、等待分配、带薪学习、长休、病休、其他。
9、“离退休时间”:按正式离退休时间填至年、月、日。
10、“离退休情况”:根据本人实际分别填离休、退休。
(二)人员工资信息
在新老工资制度、津补贴政策交替过程中,行政单位(包括参公、依公)人员工资存在新工资新津贴、老工资新津贴、老工资老津贴三种类型。为方便录入,软件中根据人员工资、津补贴类型分设三个窗口。市级行政单位已完成公务员登记并实行工资制度改革和规范津补贴人员选“新资新贴”填列,未实行工资制度改革但实行规范津补贴的人员选“老资新贴”填列,没实行工资制度改革和规范津补贴的人员填“老资老贴”。
1、“职务(技等)”、“级别(岗位)”:按个人实际核定的标准填列。
2、“试用期(学徒)工资”:填试用期、学徒人员工资。
3、“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实行规范津补贴人员按人员职务根据市人事局核定的标准填列。
4、“特殊岗位津贴”:规范津补贴后,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保留的津补贴项目。
5、“警衔津贴”:按本人实际享受标准填列。
6、“回民伙食补贴”:回民按实际补助标准填列。
7、“独生子女补贴”:按月标准7.5元/人填列;夫妻双方只有1人有正式工作的按月标准15元/人填列。
8、“基础(奖金)工资”、“工龄工资”、“职务补贴”:按个人实际工资和补贴标准填列。
9、“新增岗位补贴”:按有关规定填列2003年4月1日起执行的新增岗位补贴。
10、“保留津贴”:填1993年工资改革后保留的津贴,按人均33.5元/月填报。
11、“午餐补助”:按实际执行标准填报,人均最高不得高于108元/月。
12、水煤电补贴:按人均20元/月填报。
13、下基层补助:行政主管部门按人均30元/月填报。
14、其他津补贴:填市下派任职村干生活补贴300元/月。
15、“粮差”:按1993年工资改革后保留的数额填列。
16、“其他”:填列上述未包括的国家和省规定的补贴,但需提供有关批准文件。
17、“06年工改前历次增加离退休费”:离退休人员按文件规定06年以前增加的基本离、退休费。
18、“06年工改后历次增加离退休费”: 离退休人员按文件规定06年以后增加的基本离、退休费。
19、“新增生活补贴”:按本人实际享受标准填列。
20、“生活补贴”:单位离退休人员按每人每月100元填。
21、“高龄补贴”、“护理费”、“增发1-2个月工资”:按离休干部实际享受标准填列。离休干部特需费不需填报,由市财政根据部门、单位离休干部人数自动计算。
22、“离休干部一次性生活补贴”:按省人事厅《关于给我省离休干部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明电[2003]5号)和离休干部实际享受标准填报。填在数据维护表中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表中的“离休一次性生活补贴”项,此栏目只反映离休干部一次性生活补贴。
三、财政拨款和财政补助表根据人员性质不同情况,分为在职专业技术、行政管理人员、在职工勤人员、离退专业技术、离退行政管理人员、离退工勤人员进行填报统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人员性质”:按事业单位用人制度改革的要求,分别填正式、聘用,单位聘用的临时工不在此填列。
2、“岗位性质”:填专业技术、管理人员、见习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同时担任单位或部门领导职务的,填专业技术兼管理。
3、“技术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按单位实际聘用的技术职称填列。
4、“职员等级”:行政管理人员按职员等级分一至六级填列。
5、“职称级别”:专业技术人员按实际聘用的职称相应填高级、中级、初级,行政管理人员不填。
6、“职务”:担任相当于处级(含副处)及其以上领导职务人员按实际所担任的职务填列,如院长、校长、书记、主任等。
7、“职务级别”:按所担任的领导职务,比照行政级别分别填副省、正厅、副厅、正处、副处、正科、副科等。
8、“岗位级别”、“薪级”:按实际级别填写。
9、按人员工资结构的不同选择“公务员结构”或“事业结构”。执行公务员工资结构的事业单位人员选择“公务员结构”,执行事业单位工资结构的人员选择“事业结构”。
10、“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按个人实际核定的标准填列。
11、“教、护龄10%”:填按国家规定教师、护士增加10%的职务工资。
12、“教、护龄津贴”:填按国家规定的教、护龄津贴。
13、“技术等级”:填工勤人员的技术等级,分为“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普通工人”。
14、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技术职称”、“职员等级”、“职称级别”、“职务”、“职务级别”均按离退休前的实际情况填。
15、“历次增加离退休费”:离退休人员按文件规定增加的基本离、退休费,如果能够区分增加的离退休费为固定工资和活工资请分别填列,如无法区分的填在此列。
16、其他各项填报口径与前表口径一致。
四、退职人员表反映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五、六十年代退职人员的基本情况。“退职时间”填至年、月、日。
五、遗属表反映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遗属基本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基本补助费”: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当地最低保障线标准的,按实际执行标准填。
2、“增加补助费”:按有关文件规定,填老红军、革命烈士、无依靠孤独遗属等相应增加的补助费,并在备注栏说明增加原因。
六、临时人员表反映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经市编办批准聘有的编外聘用人员和单位自行聘用的合同制人员、临时工基本情况。聘用时间填正式签订聘用合同的时间。
七、运动员表反映市级运动员基本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级别”:填列国家级健将、运动健将、一级运动员、二级运动员。
2、“人员性质”:填业余运动员、重点运动员。
3、“运动项目”:填田径、足球、排球、手球、网球、篮球、乒乓球、游泳、射击、柔道、摔跤、体操、技巧、武术、跆拳道、拳击、举重、赛艇、皮划艇、帆板、击剑、其他。
4、“入队时间”:填正式参加训练队的时间。
5、“伙食标准”:按实际享受的伙食标准填列。
八、补充数字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在校学生数”:按实际注册的在校学生人数填列,其中:硕士生包括第二学位学生数。
2、“罪犯、劳教人数”:监狱、劳教系统分单位填报。
3、“小汽车编制数”:填列小汽车定编办核定的编制数。
九、医疗机构表反映市财政供给经费的医疗机构(包括列入部门事业费的医疗机构)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医院性质”:填综合性医院、专科医院。
2、“医院等级”:按医院实际等级填列,没有等级的不填。
3、“床位编制数”:按有关部门批准的床位编制数分别填列,并提供文件复印件。
十、交通工具表反映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交通工具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交通工具名称”一律写全称,如桑塔纳2000、奥迪A6 1.8T等。
2、“类型”:填轿车、面包车、吉普车(含越野车)、中巴车、大客车、货车、客货两用车、两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其他专用车辆、船舶。
面包车指12座以下的小型车,中巴车指26座以下的客车,其他专用车辆指救护车、垃圾车、洒水车等,船舶按实际情况填列。
3、“发动机和车架编码”按车辆行驶证上内容填写。
4、“用途”:填列公务用车、办案用车、其他。
5、“性能”:填优、良、差。
6、“大修时间”:填最近一次的大修时间。
十一、办公用房表反映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情况。
1、同一单位拥有不同地址的房屋需分别填列。
2、如果“附属用房面积”中的“其他”栏中有数字的,需要在“备注”中写明具体用途。
3、“物业费”按每月每平方实际发生数填写,并提供有效物业管理合同。
4、“是否配置中央空调或集中供热”:填否、中央中调、集中供热。
5、租赁房屋要提供有效合同文本。
十二、办公设备表反映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设备配备情况。
1、“设备类型”分为台式机、便携机、传真机等,通过下拉框选择。
2、台式机和便携机在“设备名称”填写如联想开天4600,“设备型号”填具体配置,如P4/1.8G。
3、打印机在“设备名称”中填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喷墨打印机。
4、空调在在“设备名称”中填窗式、壁挂式、柜式空调,中央空调不填。
5、固定电话不用分个填写,在“数量”中填写电话机总数,在“年通讯费”中填写07年固定电话通讯费。
6、移动电话不用分个填写,在“数量”中填写手机总数,在“年通讯费”中填写07年移动电话通讯费。
7、“租用专线”:填列租用专线的名称(如DDN专线)、数量和租用的年通讯费用。
8、“年维护费(租赁费)”填写微机、复印机等年维护服务费和租赁办公设备的年租赁费,租赁设备的要提供有效租赁合同。
9、“自有或租赁”按设备实际情况填写自有或租赁。
十三、专用设备表反映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专用设备情况。
“专用设备分类”:填医疗类、教育类、刑侦类、其他。
十四、日常消耗品表反映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为满足日常办公需要所耗费的物品及服务。
1、“消耗品种类”:填办公用品、运行成本、交通、专用消耗品。
2、“消耗品名称”:可以在下拉框中选择填列,也可根据实际自行填列,并在备注中加以说明。
3、“数量”及“金额”按2007年实际发生数填列。
十五、固定资产增减变动表反映2007年清产核资至2008年4月30日资产变动情况。表内各项目内容请对照2007年清产核资相关文件填列,注意单位金额为元。
十六、各部门(单位)在录入时需注意以下问题:
1、各单位基础信息录入完毕后必须执行审核,审核分为错误性审核和一般性审核,当出现审核未通过的提示时无法进行数据上报,必须对错误提示进行修改后才能进行数据上报。一般性审核未通过主要是提示性的,经复核确认是正确的,可不必修改就能上报,但应附文字说明。
2、单位应接收财政部门下发的数据,如果有二级单位的,必须由主管部门下发和接收汇总上报数据,否则,财政部门无法接收单位上报的数据。
附件2:
合肥市市本级基础信息
数据库(2008年单位版)安装步骤
一、登陆合肥市财政局网站(www.hfcz.gov.cn)或合肥市政务平台;
二、点击进入网站首页右下方“下载专区”栏目(如登陆了政务平台,点击左下角“开始”,再点击“个人服务”进入“下载专区”栏目,以下操作相同);
三、鼠标右键点击“合肥市市本级部门预算基础信息数据库(2008年单位版)安装文件”标题;
点击“目标另存为”--点击“保存”--将安装文件下载保存至本地计算机桌面上;
解压安装下载的文件(注:电脑上必须安装解压软件才能打开此压缩包,如果没有,应先安装WinRAR软件后再操作)。
1、用鼠标左键双击从市财政局网站上下载的安装文件压缩包“hefeidatabase_u2008.rar”后出现如下界面:
2、双击里面的setup.exe文件;如果电脑里已经安装了基础信息数据库单位版软件,电脑会自动提示如下界面,要先删除原来的基础信息数据库单位版软件进行软件升级,选择“删除”、“下一步”,如下图(略)
选择“确定”后出现如下界面:
选择“是”。
3、删除完成以后再次双击“hefeidatabase_u2008.rar”里面的setup.exe文件按照提示进行安装;
选择“是”后出现如下界面(略)
按照上图提供的信息填列,选择“下一步”(注:序列号栏必须填写“5100344”)。
4、安装完毕以后再双击“hefeidatabase_u2008.rar”里面的 mdac_typ2.71.exe 文件,在出现的界面中选中小方框,点击成“√”再选择“下一步”,按提示完成安装。
5、重新启动计算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