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合肥市政府 【发文字号】 合发[2008]4号
【发布日期】 2008.03.04 【实施日期】 2008.03.0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信访
中共合肥市委关于实行“一岗双责”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的意见
(合发〔2008〕4号)
为全面形成“人人关心宣传、人人支持宣传、人人参与宣传”的大宣传格局,内鼓士气信心,外树良好形象,加快推进合肥跨越式发展和现代化滨湖大城市建设,现就在全市各级各部门中实行“一岗双责”,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实行“一岗双责”的重要意义
“一岗双责”,是指全市各级领导和广大干部既要抓好本职工作,又要抓好宣传工作,做到本职工作与宣传工作两手抓、两手硬,使本职工作与宣传工作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宣传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局中具有重要地位,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高度重视宣传工作,是我们党在长期革命、建设、改革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实现合肥跨越式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湖大城市,宣传工作担负着统一思想、凝聚力量的重大使命,担负着提高合肥知名度、扩大合肥影响力的重大任务。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宣传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宣传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决摈弃宣传工作“与本职工作无关”、“宣传工作是虚功”、“酒香不怕巷子深”等思想观念,真正把宣传工作作为推进工作的有力保证,作为义不容辞的工作职责,坚持与本职工作统筹推进,认真抓紧抓好,切实抓出成效。
二、实行“一岗双责”的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高举旗帜、围绕大局、服务人民、改革创新”的指导方针,紧扣大发展大建设大环境的工作主题,坚持把宣传工作与本职工作一起谋划、一起研究、一起布置、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奖惩,努力做到各项工作都要“一事两议”、都有“一事两案”、都能“一事两办”,力争既在本职工作上出色,又在宣传工作上出彩,为合肥加速崛起奠定思想基础、营造舆论氛围、增添精神动力、提供文化条件。
三、实行“一岗双责”的基本内容
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大局和中心任务,紧密结合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和各岗位的工作实际,始终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大力宣传我市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现代化滨湖大城市建设的政策措施、重要工作、重大活动、显著成就和成功经验;大力宣传各行各业在“三大推进”、加速崛起的生动实践中涌现出来的各类先进典型;及时、有力地对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特别是各类事关社会政治稳定的突发事件进行正面引导和正确疏导;充分、有力地对广大干部群众普遍关心、关注、关切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进行有的放矢、富有成效地解疑释惑等。
四、实行“一岗双责”的主要方式
要针对本职工作的性质和特点,对所开展的宣传工作进行深入思考,精心策划,选准主题,做好方案,在此基础上,积极运用多种多样的宣传方式,努力提高宣传效益。
1、开展理论宣传。要紧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对事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深入研究,通过开展理论研讨、发表研究成果、普及社科知识等,不断加强理论政策宣传。
2、开展新闻宣传。要加强与中央和省、市级报刊、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络,大力支持和配合媒体的采访报道。要围绕自身业务工作,主动策划新闻选题,通过新闻发布、人物专访、深度报道等形式,及时有力地开展新闻宣传。
3、开展网络宣传。要积极运用互联网等现代技术手段开展宣传,认真办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公共网站和局域网络,使宣传网站内容丰富、形式活跃、更新及时、维护有力、监管到位,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优势,提升宣传工作。
4、开展社会宣传。要有效利用社会资源,充分借助社会渠道,积极争取社会支持,通过与社会各界联合举办丰富多彩的社会宣传活动,在企业、农村、学校、社区营造浓厚的社会宣传氛围,努力提高群众对自身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和满意率,扩大社会影响力。
5、开展文艺宣传。要把自身的业务工作有机地融入到文化之中,发掘其深刻的文化内涵,赋予其浓厚的文化色彩,并通过举办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艺术展演,增强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6、开展内部宣传。要在部门和单位内部大力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充分运用橱窗板报、内部刊物、信息简报等宣传资源,全面系统、及时准确地开展内部宣传,并注重加强与外部的联系与交流。
五、实行“一岗双责”的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快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宣传部门统筹协调、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各级各部门都要成立由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负责的宣传工作领导机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并设立相应的工作部门,作为开展宣传工作的具体办事机构,确保宣传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做。
完善协调机制。要把“一岗双责”工作纳入全市宣传工作的总体格局,市委宣传部门要通过与全市各单位建立健全工作联系制度和推进机制,切实加强对全市“一岗双责”工作的统筹协调和业务指导,确保“一岗双责”工作有序运作、高效开展。各县(区)委宣传部门也要相应抓好本地区“一岗双责”工作。
强化宣传管理。要牢固树立“宣传无小事”的观念,加强对宣传业务的学习,把握宣传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增强驾驭宣传工作的能力和本领,提高宣传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要严格执行宣传纪律,坚持审核把关制度,确保各类宣传活动不出现政治错误、政策偏差、舆论误导、报道失实、泄露机密等问题。
严格考评奖惩。要建立健全并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指标体系、考评办法和奖惩措施,把宣传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于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评先评优、表彰奖励;对于措施不力、落实不到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加大财力投入。各级各部门要切实保证宣传工作所需经费,每年都要在本部门业务经费中列支专项资金,用于构筑宣传平台、改善宣传条件、开展宣传活动和培训宣传人员等,并逐步加大经费投入,确保宣传工作顺利开展。
各级各部门要据本意见精神,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各级党委宣传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和考核工作。各级督查部门要切实加强督查。
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厅
二00八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