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合肥市建设委员会 【发文字号】 合建村[2008]3号
【发布日期】 2008.02.03 【实施日期】 2008.02.0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公安综合规定
合肥市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省建设厅“关于做好雪灾期间村镇住房安全排查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合建村[2008]3号)
各县、区建设局:
现将省建设厅明传电报《关于做好雪灾期间村镇住房安全排查工作的紧急通知》(皖建村明电[2008]14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在根据我委的“关于立即开展公共建筑及农民住房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合建村[2008]2号)安排工作的基础上,认真贯彻落实好省建设厅的工作要求,并将村镇住房安全排查、倒塌房屋群众、安置及损失情况实行每天一报(春节期间2月9日集中报一次),报告时间为每天15点前(信息内容见附表)。
联系人:肖启安
传真电话:2640526,13500509397
二OO八年二月三日
附件:关于做好雪灾期间村镇住房安全排查工作的紧急通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