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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政府法制办2007年度合肥市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15-10-21   阅读:
【发布部门】 合肥市政府 【发文字号】 合政办秘[2007]145号
【发布日期】 2007.12.13 【实施日期】 2007.12.1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干部与工作人员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政府法制办2007年度合肥市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
(合政办秘〔2007〕14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合肥市依法行政考核暂行办法》(合政办〔2005〕37号),经市政府同意,决定从2007年12月下旬开始对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进行考核。现将市政府法制办《2007年度合肥市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方案》转发给你们,请对照考核标准,认真做好自查自纠,进一步完善自身工作。
  二○○七年十二月十三日

2007年度合肥市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方案
(市政府法制办)

  一、考核标准

  2007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考评标准见《关于印发2007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标准的通知》(合政法〔2007〕12号)文件。

  二、考核方法

  对每个单位的考核时间为半天,检查考核按下列方式进行:

  (一)听取被检查单位情况汇报;

  (二)对照标准,检查有关文件、资料和档案;

  (三)召开相关人员座谈会;

  (四)考核组成员打分。

  对县、区的考核另随机抽查1个行政执法部门,考核其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行政复议应诉等情况,查阅有关文件和案卷。

  三、考核时间

  从12月下旬开始考核,具体检查考核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四、考核分组

  共分4个考核组。每个考核组由1名办领导、2名市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1名处室负责人和1名工作人员组成。处室负责人为联络员,负责发放考核材料,计算平均分值,撰写考核总体情况报告。
┌─────┬─────┬─────┬───────────────────────┐
│ 组 别  │  组长  │  成员  │         检查考评单位         │
├─────┼─────┼─────┼───────────────────────┤
│ 第一组 │ 韩玉琴 │ 陈正奎 │高新区管委会、经济区管委会、政务新区、新站区管│
│     │     │ 韩一民 │委会,市国税局、药监局、地税局、质监局、工商局 │
│     │     │ 方 涛  │、安监局                   │
│     │     │ 陈光义 │                       │
├─────┼─────┼─────┼───────────────────────┤
│ 第二组 │ 袁开茂 │ 桑任凤 │市教育局、科技局、经贸委、建委、公安局、规划局│
│     │     │ 褚道成 │、环保局、外经贸局、监察局、司法局、财政局、人│
│     │     │ 刁文静 │事局、国土局、粮食局、文广局、卫生局     │
│     │     │ 王 强  │                       │
├─────┼─────┼─────┼───────────────────────┤
│ 第三组 │ 陶有军 │ 胡艳萍 │肥西县、肥东县、长丰县,包河区、庐阳区、瑶海区│
│     │     │ 胡文全 │、蜀山区,市农委、房产局、物价局、审计局、交通│
│     │     │ 胡 杰  │局、信访局                  │
│     │     │ 陈尚茹 │                       │
├─────┼─────┼─────┼───────────────────────┤
│ 第四组 │ 顾发明 │ 吴瑞卿 │市容局、劳保局、统计局、发改委、计生委、水务局│
│     │     │ 刘立学 │、林业局、畜水局、园林局、旅游局、民政局、民委│
│     │     │ 刘 维  │(宗教局)、体育局、人防办、地震局、商务局   │
│     │     │ 倪 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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