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合肥市政府 【发文字号】 合政办[2007]73号
【发布日期】 2007.12.05 【实施日期】 2007.12.0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体育综合规定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体育工作意见的通知
(合政办〔2007〕7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体育工作的意见》(皖政办〔2007〕7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切实加强对残疾人体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统筹发展城乡残疾人事业,把发展残疾人体育事业作为促进人民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大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把组织残疾人开展体育活动纳入工作范围,推动残疾人体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努力完善残疾人体育设施建设。各级政府要逐步加大投入,改善残疾人体育设施不足的状况。公共体育场馆设施要满足残疾人参加体育活动的需要,对残疾人参加体育活动给予费用减免或优惠,方便残疾人就地就近参加体育活动。
三、不断提升残疾人体育竞技水平。体育、残联、民政、劳动、人事、财政、教育等部门要采取积极措施,切实解决残疾人运动员等级评定、就学、就业和社会保障等问题,把残疾人运动员培训纳入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计划,解除他们的后顾之优。对有突出贡献的残疾人运动员、教练员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奖励。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