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合肥市卫生局 【发文字号】 卫监督[2007]488号
【发布日期】 2007.11.26 【实施日期】 2007.11.2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合肥市卫生局关于授予肥西县紫蓬镇卫生监督工作站等30家“合格卫生监督工作站”称号的通知
(卫监督〔2007〕488号)
各县区卫生局、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今年以来,我市卫生行政执法部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着力推进全市卫生监督工作站的建设和发展,逐步建立健全覆盖城乡服务合肥经济建设、服务人民群众健康的卫生监督网络。围绕创建合格卫生监督工作站,各县区卫生局认真组织实施,市、县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加强指导和督促,在全市初步建立108个卫生监督工作站,达到卫生监督哨点前移的目标,工作卓有成效。
2007年10月中旬,市卫生局组织对三县四区卫生局申报的62家合格卫生监督工作站进行了考核验收。本着激励、择优、奖先的原则,依据考核成绩,结合各地卫生监督工作站实际工作开展情况,决定授予“肥西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驻紫蓬镇卫生监督工作站”等30家为合格卫生监督工作站(名单附后)。并奖励每个合格卫生监督工作站工作资金8千元人民币(用于基本办公用品配置)。
希望受到表彰的卫生监督工作站,再接再厉,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健全辖区本底资料,在职责范围内创新工作模式,加强监督检查文明工作,取得更优异成绩。各县区卫生局要加强对已建、再建的卫生监督工作站规范,明确工作目标,扎实规范开展工作,真正发挥监督哨点作用。
附:合肥市2007年合格卫生监督工作站名单
合肥市卫生局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