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合肥市旅游局 【发文字号】 合旅[2007]176号
【发布日期】 2007.10.08 【实施日期】 2007.10.0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旅游综合规定
合肥市旅游局关于参加“‘华夏旅游学校杯’安徽省旅游院校(系)爱的老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合旅[2007]176号)
各旅游院校:
为了加快旅游人才的培养,努力营造旅游人才发展良好环境,根据皖旅[2007]79号文件《关于举办“‘华夏旅游学校杯 ’安徽省旅游院校(系)我最喜欢的老师”评选活动的通知》精神,现组织我市旅游院校参加此次评选活动,具体事项如下:
一、评选目的:
根据我市发展实际,充分发挥现有旅游院校的作用,加快旅游人才的培养,努力营造旅游人才发展良好环境。通过评选活动,打造旅游行业教育名师,提升旅游行业影响力,进一步激励优秀教育工作者献身旅游教育事业,不断推进旅游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
2、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热爱学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培养人才等方面有成绩。
3、高质量地完成旅游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进行旅游教育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旅游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有成果,并在推动旅游行业发展方面有良好业绩。
4、在旅游院校管理、服务和院校建设等方面有显著成绩。
三、评选名额:
评出“我喜爱的最佳旅游院校(系)老师”10名,“我喜爱的优秀旅游院校(系)老师”20名。
四、评选办法
1、各旅游院校(系)要向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广泛宣传评选条件和有关规定,充分依靠广大教职工自下而上民主评选,保证公正性和透明性。
2、评选申报工作在党组织领导下进行,对报名推荐人选按报名条件进行材料核实和考察,并在此基础上筛选出预备候选人。评选推荐工作要严格评审,择优推荐。
3、申报表彰的人选经各单位党组织审定后,要张榜公示。要严格对照条件由学校或单位整理事迹,严格把好质量关。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
各旅游院校(系)要高度重视,及时通知院校老师,组织力量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形成多形式、全方位的宣传攻势和强大的社会舆论氛围,使广大教师及全社会都关心支持和积极参与这项工作。
(二)精心组织
各旅游院校(系)广泛宣传评选活动及有关规定,充分依靠广大院校民主评选,逐级申报,严格评审,择优推荐。推荐表彰人员的材料要求真实、具体,具有代表性、典型性和时代感。上报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出,取消评选资格。
请各旅游院校(系)开展申报、评选和推广工作,各院校(系)申报表彰的人选,整理事迹材料一式三份,填写申报表(样表见附表1)一式三份,由所属部门盖章后上报,于2007年10月13日上午12:00前将相关材料报市旅游局行业管理处。
联系人:侯其胜; 电话/传真:3537378
特此通知。
附件:(略)
二00七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