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合肥市旅游局 【发文字号】 合旅[2007]136号
【发布日期】 2007.08.06 【实施日期】 2007.08.0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旅游综合规定
合肥市旅游局关于开展全市旅游市场整顿规范大检查的通知
(合旅[2007]136号)
各旅行社:
根据合肥市整顿规范旅游市场专项行动的工作安排,经研究,市旅游局决定开展全市旅游市场整顿规范大检查。通过检查,查出我市旅行社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发展中遇到的困难,提出解决办法。
一、检查时间:2007年8月13日--8月31日
二、检查分组:市旅游局唐德鹏副局长带队,分三组同时对全市116家旅行社进行普查。
第一组,组长:唐德鹏,成员:汪峻峰
第二组,组长:项保强,成员:朱智
第三组,组长:陆 阳,成员:江琴
三、检查方式:抽取旅行社7月20至8月10日期间的若干旅游团队的所有旅游档案资料进行检查,请各单位将此期间的所有门市部、营业场所的旅游团队资料,所有导游资料送至旅行社总部,检查组到总部查阅;抽一处旅行社门市就旅游广告、旅游安全、创建文明城市等进行检查。
四、检查内容:
1、该社是否存在“零负团费”旅行团;
2、该社是否存有超范围经营;
3、该社是否按规定签订旅游合同,是否存有完整旅游档案;
4、该社使用的汽车、聘请的导游、合作的地接社是否具有合法资质;
5、该社单团购物次数有多少,是否仍有强加景点或购物点的现象;
6、该社单团的客人满意率,投诉处理情况,宾客意见表情况;
7、该社是否办理旅行社责任险;
8、该社所有室内外广告,是否有超范围宣传,是否按国家要求刊登相关广告内容;
9、随机检查10名导游,填表登记。主要检查是否领取导游证(IC卡),导游资格证是否参加年审,是否与旅行社签订经劳动部门认定的劳务合同,是否存在挂靠导游行为(黑导);检查经理(总经理)证是否按国家要求配备,会计是否有会计证;
10、检查门市是否有总社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必须具备的证照,门市的文明创建工作、安全工作等。
五、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对照检查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2、请各单位对照工作安排,做好各类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便于检查组开展工作;
3、各单位要端正态度,正视此次检查工作,做好配合,找出制约我市旅行社发展的弊病,促进我市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
合肥市旅游局
二OO七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