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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合肥市卫生局关于在市直卫生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中集中开展“作风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15-11-07   阅读:
【发布部门】 合肥市卫生局 【发文字号】 卫纪[2007]240号
【发布日期】 2007.06.04 【实施日期】 2007.06.0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卫生综合规定
  
合肥市卫生局关于在市直卫生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中集中开展“作风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卫纪〔2007〕240号)

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党委(总支、支部),局机关党委: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新形势下的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大力弘扬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依据合纪发[2007]20号《关于在全市各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中集中开展“作风教育月”活动的通知》精神,定于6月份在市直医疗卫生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中集中开展一次“作风教育月”活动。为深入推进我市卫生系统的“作风教育月”活动,进一步加强各级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提出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各级干部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着力解决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为推动我市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通过开展“作风教育月”活动,在全系统各级干部中努力形成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达到学习风气有新转变,服务理念有新增强,工作创新有新突破,推动落实有新举措,工作效能有新提高,发展环境有新气象的目标。

  二、教育对象及内容

  这次参加“作风教育月”活动的对象为局领导班子成员及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处室职能岗位的中层以上干部,教育对象的参学率必须达到98%以上。主要内容为“八个一”:一是各级党组织理论中心组开展一次作风建设专题学习讨论;二是各级集中宣传一批作风建设先进典型;三是观看一组作风建设电教片;四是各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讲一堂以作风建设为主题的廉政党课;五是开展一次“加强作风建设,促进廉洁从政”知识测试活动;六是开展一次系列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参观反腐倡廉书法漫画图片展,观看警示教育片,阅读职务犯罪服刑人员撰写的忏悔文章等);七是参加教育活动的党员领导干部联系自身作风实际撰写一篇心得体会;八是各级领导班子制定一套改进作风的措施或办法。

  三、教育形式及步骤

  这次作风教育月活动,采用学习理论与改进作风相结合,集中学习与分散自学相结合,示范引导与警示教育相结合,肯定成绩与查找问题相结合,上下联动、内外互动的形式,集中在今年6月份一个月时间,按照“学、看、写、改”四个步骤进行,具体见附表。

  四、组织领导及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是做好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的必然要求。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作风教育月”活动摆在重要位置,明确一名负责同志具体抓好落实,并及时召开一次“作风教育月”活动动员会议。各单位纪检监察和组织、宣传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周密安排,加强督查,精心实施,以良好的作风抓好“作风教育月”活动的落实。

  (二)要分级负责,领导干部带头参与。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级负责,层层抓落实。各级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参加“作风教育月”活动,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以实际行动领导和带动本单位学习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要增强自觉性和主动性,积极投身于学习教育活动中,并认真抓好本单位本部门的学习教育活动,使作风教育活动开展得既生动活泼又扎实有效。

  (三)要结合有关工作,做到统筹兼顾、互相促进。这次集中开展的领导干部“作风教育月”活动,政治性强,内容丰富,涉及面广,时间紧迫而集中。各单位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要紧密结合实际,把“作风教育月”活动与“深化改革、创新发展”落实科学发展观大讨论紧密结合,与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和行风建设紧密结合,与理想信念教育、荣辱观教育、优良传统教育、医德医风教育、纪律法规教育和廉洁自律教育紧密结合,与构建防控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和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紧密结合,做到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相互促进。

  (四)要抓紧筹备,保证教育内容落实。这次集中开展的“作风教育月”活动,以“八个一”活动为载体,各单位要抓紧时间,制定活动计划,安排好工作,以确保学习教育活动顺利开展。

  各单位要借助新闻媒体加大对“作风教育月”活动的宣传报道力度,有条件的应开辟专栏,努力营造舆论氛围。各单位开展“作风教育月”活动工作总结,以及单位领导班子查找出的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制定的整改措施,领导干部撰写的心得体会等材料,务请于7月5日前报送局纪委(要求:文字版2份、电子版发HFQW2006@YAHOO.COM.CN)。

  联系人及电话:强学辛,3537641。

  特此通知

  附件:合肥市卫生局“作风教育月”活动安排表(略)

  二○○七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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