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合肥市旅游局 【发文字号】 合旅[2007]90号
【发布日期】 2007.05.31 【实施日期】 2007.05.3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公安综合规定
合肥市旅游局关于开展2007年全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合旅[2007]90号)
各县、区旅游局,各旅游企业:
为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提升全民的安全意识,促进安全生产状况好转,根据合肥市委宣传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六单位联合发文《关于开展2007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合安监[2007]5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旅游行业实际,现就200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的指导思想
“安全生产月”活动以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为指导,紧紧围绕“落实年”和“攻坚年”的总体部署,突出“综合治理”这条主线,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面向社会、面向基层,深入宣传“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及安全生产各项政策法规。宣传要以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为重点,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弘扬安全文化,用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凝聚共识,统领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为全市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打下坚实基础。
二、活动主题
综合治理,保障平安。
三、活动时间
“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时间是2007年6月1日至30日。6月10日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以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科普宣传为重点。
四、组织机构和活动形式
(一)组织机构
全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办公室设在合肥市旅游局行业管理处,联系电话:3537742(兼传真)。
(二)活动的主要形式
活动形式主要有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与新闻媒体联合开展安全生产形势任务宣传活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参加全国工伤保险与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和第二届“安全发展”高层论坛以及“安康杯”竞赛活动等。
五、活动要求
各旅游企业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抓实抓好。要利用“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利时机。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落实。通过开展好各项活动,为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打下基础。
(一)突出以“综合治理,保障平安”为主题,开展好宣传咨询日活动。各旅游企业要充分运用大众传媒,利用宣传栏、文化橱窗、广播等阵地,采取“安全生产月”专题节目、公益广告、演讲、安全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和应急管理科普宣传为重点,组织开展好宣传咨询日活动,让安全生产知识走进每位员工、每位游客,让“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深入人心。
(二)突出以综合治理为主线,重点解决好实际问题。各旅游企业要重温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技术、安全管理、应急管理和安全文化,查隐患、找漏洞、出实招,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推动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综合治理隐患,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三)突出以两个《条例》为重点,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各旅游企业要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有关部署,以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的学习贯彻为契机,开展宣传贯彻活动,组织引导员工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范素质和自救互救能力。
(四)突出以“安全发展”理念为牵引,积极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全市旅游业职工要积极参加“安康杯”竞赛等活动,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的理念,切实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主动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自觉性,形成“人人懂安全、人人抓安全、人人要安全、人人保安全”的局面。
各旅游企业在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将活动总结上报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办公室。联系电话:3537742(兼传真)。
附件:2007年合肥市旅游企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二00七年五月三十一日
2007年合肥市旅游企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一、“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
按照合肥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的部署,启动合肥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
二、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活动
1、各旅游企业要充分运用大众传媒开展宣传,在宣传栏内张贴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条例、消防安全知识、旅游安全常识、应急救援预案、举办员工安全知识培训、自查自纠安全隐患、检查设施设备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正常运行等多种形式,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和应急管理科普宣传为重点,组织开展好各项活动,让安全生产知识走进每位员工、每位游客,让“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深入人心。
2、组织学习。组织学习宣传两个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健全安全生产调度和信息工作体系,规范事故信息收集、报送和处理程序,及时、准确报送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信息和事故信息。
3、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各旅游景区(点)要不断健全游乐设施管理制度。各类游乐设施、设备如游船、缆车、索道等游客运载工具要确保其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举办的节庆或聚集活动,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制定严格的安全保障措施,并报公安部门批准。合理安排各类游览活动,严禁超能力接待游客,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增强处置突发事故的能力。紧急情况下要做好客流调整和游客疏散工作;进行一次拉网式、地毯式检查,不留死角,不留漏洞。
各旅行社要与汽车公司签订租车合同,坚决不使用“病车”、“三超车”、证照险不全的车辆,严禁疲劳驾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与旅游者签订组团合同书,与协议旅行社签订业务合同;按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险,推荐旅游意外保险;劝阻游客参加危险性高的旅游项目,不组织到未开发的地区及因季节变化有危险的地区游览;健全重特大旅游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各星级饭店要完善客人登记手续,保障娱乐安全、防火防盗、加强贵重物品保管;用电用气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深化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整治,保证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畅通无阻;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完好无损、使用正常;采用多媒体、广播、书面等宣传方式,告知顾客紧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安全疏散路线,确保客人人身、财产安全。
各旅游汽车公司、轮船公司立即开展自查,检查汽车、轮船的安全性能、证照险。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开展合法业务,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业务操作,加强人员培训,强化安全意识,常敲安全生产警钟。
4、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5、建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分管负责人,落实“一岗双责”;明确安全管理机构,确定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体系(或分解落实市下达的控制指标),有完善的目标管理办法、考核标准。
6、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落实事故处理决定,严肃追究事故责任人的责任。
三、参加宣传咨询日活动
要求旅游企业参加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6月10日在市府广场举办的“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宣传党和国家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就“安全生产月”主题和有关安全生产知识开展宣传和咨询。
四、组织旅游企业参加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举办的相关活动:
1、工伤保险与安全生产知识竞赛;
2、第二届“安全发展”高层论坛;
3、“安康杯”竞赛;
4、应急救援抢险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