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合肥市政府 【发文字号】 合发[2007]19号
【发布日期】 2007.05.30 【实施日期】 2007.05.3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信访
中共合肥市委、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第三届合肥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决定
(合发〔2007〕19号)
为进一步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工作,充分发挥我市丰富的爱国主义教育资源在弘扬民族精神,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中的作用,提高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水平,市委、市政府决定重新命名渡江战役总前委旧址纪念馆等23个单位为“合肥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希望各级、各单位以这次命名为契机,认真贯彻中央、省委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工作,进一步推动全市各级各类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工作,使其在展出内容、展示手段、服务质量、教育效果、内部管理和环境面貌等方面有较大的进步,努力把教育基地建设成为党员干部了解党的历史、加强党性锻炼的重要场所,广大群众培养爱国情感、培育民族精神的重要阵地,青少年学习革命传统、陶冶道德情操的重要课堂。这次被命名的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进一步加强基地的建设和管理,采取多种形式,创造性地开展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基地的示范作用,使教育基地更好地为弘扬民族精神服务,为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服务,为建设现代化滨湖大城市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
第三届合肥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名单
1、渡江战役总前委旧址纪念馆
2、合肥蜀山烈士陵园
3、安徽名人馆
4、包公园(包公祠、包公墓、清风阁)
5、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6、合肥青龙厂新四军第四支队东进抗日纪念馆
7、徽园
8、大蜀山文化陵园
9、赖少其艺术馆
10、盛习友纪念馆
11、双河农民暴动纪念馆
12、合肥三国遗址公园
13、蜀山区青少年素质教育基地
14、合肥王小郢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15、肥西县三河镇
16、中国农村包产到户发源地小井庄
17、瑶海区青少年活动中心
18、瑶海区素质教育活动中心
19、庐阳区教育局素质教育实践基地
20、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科学岛)
21、合肥科技馆
22、合肥伊利乳业有限公司
23、合肥生态园
二00七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