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律师查询 法规查询    合肥律师招聘    关于我们  
合肥律师门户网
刑事辩护 交通事故 离婚纠纷 债权债务 遗产继承 劳动工伤 医疗事故 房产纠纷
知识产权 公司股权 经济合同 建设工程 征地拆迁 行政诉讼 刑民交叉 法律顾问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法规查询 » 地方法规规章 » 正文
(2007年)合肥市旅游质量监督所关于做好“五一”旅游黄金周质监工作的通知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15-11-12   阅读:
【发布部门】 合肥市旅游质量监督所 【发文字号】 合旅质监[2007]1号
【发布日期】 2007.04.20 【实施日期】 2007.04.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旅游综合规定

合肥市旅游质量监督所关于做好“五一”旅游黄金周质监工作的通知
(合旅质监[2007]1号)

各旅游企业:
  今年“五一”旅游黄金周即将来临,“五一”黄金周历来是全年游客出游最为集中、市场供给压力最大的黄金周,对此我们应保持清醒的认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做好旅游接待工作,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旅游业规范健康地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强化旅游安全管理。各旅游企业要充分认识旅游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五一”黄金周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合旅[2007]56号)精神,及早制定节日安全预案,认真组织自查自纠,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切实做好节日旅游安全工作。各旅行社要慎选用车单位,禁止使用“黑车”、“病车”、“三超车”;各星级饭店要加强对重要设备的维护保养,落实安全责任制。要确保娱乐安全,用电用气安全,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各旅游景区(点)要加强对各类游乐设施、设备的安全技术检测,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合理科学地安排各类旅游活动。
  二要确保服务质量。各旅行社要在交通、住宿等有保障的前提下接待安排游客,审慎选择地接社,确保服务质量。要对导游人员进行节前培训,提高服务技能,强化服务意识,引导文明服务,不得强迫游客购物,不得强行要求游客参加游览项目。各星级饭店要加强服务质量管理,确保节日期间的接待服务质量。各旅游景区(点)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节前培训,做好节日期间的旅游接待工作。节日期间,旅游质监部门将重点查处“黑社”、“黑店”、“黑车”和“黑导”等无证经营行为和私拿回扣、索要小费、强迫购物、强迫参加游览项目等不正之风。
  三要规范签定旅游合同。各旅游企业在进行企业宣传时,要遵守国家的相关规定,保证广告宣传的真实性。旅行社在签订旅游合同时用语要严格规范,不得出现“准星级”、“豪华型”等模糊用语,要明确交通工具的类型和车型、用餐餐次和标准、住宿酒店星级、团费包含项目、行程路线和游览景点等。
  四要认真安排好值班工作。节日期间,各旅游企业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合理安排好值班人员,主要负责人应保持24小时手机畅通,确保随叫随通。
  “五一”期间的值班投诉电话(5月1日至5月7日24小时开通):
  省旅游质量监督所  0551-2821763
  市旅游质量监督所  0551-2619228
  特此通知。
合肥市旅游质量监督所
二〇〇七年四月二十日
 
 
 
免责声明
相关阅读
  合肥律师推荐  
苏义飞律师
专长: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电话:(微信) 15855187095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B座37楼
  最新文章  
  人气排名  
诉讼费用 | 诚聘英才 | 法律声明 | 投诉建议 | 关于我们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金亚太律所 电话:15855187095 QQ:314409254
信箱:314409254@qq.com 皖ICP备120017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