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合肥市政府 【发文字号】 合发[2007]14号
【发布日期】 2007.04.11 【实施日期】 2007.04.1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中共合肥市委关于在机构改革中调整市直有关单位党组织设置的通知
(合发〔2007〕14号)
各县、区委,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党工委):
为适应市级机构改革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强化党组织自身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的有关文件规定,经研究,对市直有关单位党组织设置作出调整。现就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一、撤销下列党工委、党组、党委
(一)党工委(5个)
中共合肥市建设工作委员会
中共合肥市工交企业工作委员会
中共合肥市农业工作委员会
中共合肥市教育工作委员会
中共合肥市商业工作委员会
(二)党组(3个)
中共合肥市文化局党组
中共合肥市广播电视局党组
中共合肥市建筑业管理局党组
(三)党委(3个)
中共合肥市化工医药建材行业办公室委员会
中共合肥市机械电子行业办公室委员会
中共合肥市轻工纺织行业办公室委员会
二、新设下列党组、党委
(一)党组(1个)
中共合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党组
(二)党委(1个)
中共合肥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
三、变更下列党组名称(3个)
“中共合肥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党组”更名为“中共合肥市经济委员会党组”;
“中共合肥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党组”更名为“中共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中共合肥市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更名为“中共合肥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
中共合肥市委
二00七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