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合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字号】 合劳社办[2007]73号
【发布日期】 2007.03.26 【实施日期】 2007.03.2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合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局2007年度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合劳社办[2007]73号)
局各处室、各事业单位:
现将局2007年度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合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〇七年三月二十六日
合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07年度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要点
2007年局效能建设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关于2007年机关效能建设的各项部署要求,在2006年建章立制、提速增效等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加强窗口服务能力建设,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推动局效能建设深入开展,取得新的进一步的成效。
一、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全面征求用人单位、街道社区等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在现有基础上,最大化的简化办事程序,做到凡可要可不要的环节一律删减、凡可要可不要的前置条件一律取消;最大限度的发挥劳动保障信息系统的功能,进一步优化各险种办事程序,做到能关联办理的关联办理、能整合办理的整合办理;要切实做到抓工作细节要落实到位、抓工作环节要衔接到位,杜绝马虎随意和推诿扯皮的现象发生。各处室、各事业单位就上述问题进行认真梳理,报局专题研究确定。启动局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实现公文网上传递、网上浏览、网上阅批,在部分业务环节上试行网上办理,并逐步不断扩大网上办理范围;以局“金保工程”二期建设为契机,规范全局的信息统计工作,实现统计数据的自动生成、网上传输。
二、切实抓好窗口服务能力建设,提高服务质量
以创建劳动保障系统“优质服务”窗口为抓手,大力推进窗口建设,不断提高窗口服务水平。要对全体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服务意识和服务技巧的专题培训,多渠道、分层次实施业务素质培训,切实增强全局干部职工的服务能力。制定具体办法,实行服务窗口流动红旗制度,并将之与年度考核挂起钩来,引导各窗口单位的工作人员进一步规范业务服务行为。在外来投资者绿色通道的基础上,增设综合服务窗口,就业服务中心和征缴中心互派业务骨干,“一站式”办理用人单位新参保人员的劳动用工登记备案、合同鉴证、社保登记等手续,解决因办公地点分散导致用人单位两头跑的问题。继续抓好信访工作,切实加强12333咨询服务热线建设,扩充完善劳动保障网站功能,进一步畅通政策宣传和信息发布渠道、群众咨询服务渠道和群众诉求受理渠道。
三、积极开展对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落实到位
组织局效能建设监督员有针对性的对局各部门、各窗口进行明察暗访,定期组织反馈分析。由局效能办牵头,对各处室、单位履行“一、二、三”承诺制、岗位责任制、AB岗工作制、政务公开制度、首问负责制等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采取经办业务知识考核、模拟业务办理等形式,加强对行政审批和窗口经办工作人员执行法规政策、落实各项制度情况的考核。实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适时通报,确保效能建设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四、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政务公开
认真执行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规定,及时、准确、全面的公开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办事程序及各项政务信息。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基本要求,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和行政权力运行过程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内容,及时通过电子政务、媒体宣传、政务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向服务对象公开,充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要根据劳动保障工作的特点,进一步扩大公开的范围,规范公开的内容,积极探索社会听证、专家咨询、网上互动等形式。逐步试行在制定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政策时,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提高公众的参与度,增强政策的针对性和可行性。
五、进一步强化效能建设的责任机制,务求取得实效
严格落实局效能建设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效能建设各项规定的行为坚决查处,决不姑息迁就,不仅要查处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各处室、各事业单位要将效能建设和各项工作统筹谋划、一并布置,做到经常过问、常抓不懈,务必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就效能建设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自查,深入查找本部门、本单位效能建设存在的问题,要认真分析研究哪些流程还可以简化、哪些时限还可以缩短、哪些环节还没有衔接、哪些疏漏还应该做实,并提出具体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