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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合肥市2007年度卫生应急工作要点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15-11-16   阅读:
【发布部门】 合肥市卫生局 【发布日期】 2007.03.21
【实施日期】 2007.03.2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卫生综合规定

合肥市2007年度卫生应急工作要点
(2007年3月21日 合肥市卫生局发布)

  2007年全市卫生应急工作总的思路是:坚持科学发展观,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为指导,贯彻落实《合肥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合肥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为重点,建立健全我市卫生应急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为主线,及时有效地处置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为根本,全年卫生应急工作总体定位为“规范化建设年”,力争通过一年时间的努力,使我市的卫生应急工作基本实现体制健全、机制完善、运转协调、有序规范。

  一、加强卫生应急组织体系建设

  1、报请市人民政府成立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决策、指挥、协调全市各有关部门共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加强指挥部成员单位在卫生应急工作中的联系与合作,建立多部门协作的卫生应急工作机制。

  2、加强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卫生应急工作管理职能,各县、区卫生局应进一步完善和发挥应急办的工作职能,健全县、区卫生应急工作机制,组织指挥疾病预防、医疗救治、卫生监督等医疗卫生机构积极主动地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协调有序地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市、县、区疾控中心要设立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的专门科室或兼管科室,各医疗卫生单位应明确分管应急工作的领导和责任科室,切实加强对卫生应急工作的管理。

  二、建立完善卫生应急预案体系

  在宣传贯彻落实《合肥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合肥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卫生行政部门、重点卫生单位及相关专业的卫生应急预案体系。

  1、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急预案

  ⑴各县(区)卫生局参照市级预案,起草或修订县(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报请县(区)人民政府批准印发。

  ⑵市卫生局会同市交警支队制定《合肥市重大交通事故医疗救援应急预案》。

  2、医疗卫生单位应急工作预案。

  ⑴市、县(区)疾控中心结合工作实际,分别制定本中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

  ⑵市传染病医院制定《传染病暴发流行及重点传染病收治应急工作预案》。

  ⑶市急救中心制定本中心的《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应急工作预案》。

  ⑷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分别制定本医院《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应急工作预案》。

  3、重点专业卫生应急预案(由市疾控中心起草,市卫生局印发)

  ⑴《职业中毒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⑵《食物中毒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⑶《生活饮用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⑷《核和辐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三、努力建立规范化的卫生应急工作运行机制

  1、加强卫生应急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建设。通过贯彻落实《合肥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程序、技术标准和控制措施,各有关部门、单位、人员的工作职责,以及应急信息的报告、调查、处置等各个环节的工作要求。逐步建立健全“责任明确、制度健全、预案完善、管理规范、准备充分、应对有效”的卫生应急工作新机制,努力实现全市卫生应急工作程序化、规范化管理。

  2、实施卫生应急工作考核奖惩制度。分别制定县(区)卫生局年度卫生应急工作考核标准,市、县(区)疾控中心卫生应急工作考核标准和市急救中心应急医疗救援工作考核标准,实施卫生应急工作考核奖惩制度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责任追究制度。

  四、建立健全卫生应急专业队伍

  1、组建市卫生应急专家委员会,根据专业分设若干个公共卫生和医疗救治专家组,参与全市卫生应急预案的制定、评估、启动和实施的决策与研讨,直接指导或参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工作。

  2、组建多支备勤制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医疗救援专业队伍,承担全市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医疗救援任务。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市“120”急救中心、市传染病医院均成立院长负责专家为主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医疗救治组织,做好技术培训和物资经费保障等工作,制定适合应急救援需要的医疗救治工作制度及绿色通道,随时开展应急医疗救治工作。

  3、组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防控制专业队伍,承担全市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性应急处置工作。市、县、区疾控中心根据工作需要,分别成立若干支由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的应急小分队,全年每天24小时值班待命,根据信息报告,按照工作规范,随时开展预防控制应急处置工作。

  4、设立职业中毒、食物中毒、重点传染病3支应急防控专业组,专门应对职业中毒、食物中毒和重点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由市疾控中心相关科室承担日常工作,市卫生监督所、市传染病医院、市三院根据需要支持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五、提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应急工作能力

  指导市、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调整、建立、完善卫生应急工作机制,重点加强以下几个方面工作:⑴“12320”建设与管理;⑵应急信息报告、分析、预警管理制度;⑶应急小分队工作管理制度;⑷突发公卫事件现场流行病学调查规范;⑸实验室建设及应急检测工作制度;⑹其他应急处置工作规范。整体提升各级疾控机构应对突发公卫事件的预防及控制能力。

  六、加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救援应急工作

  以市“120”急救中心和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为主体,构建全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医疗救治体系。贯彻落实《合肥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建立职能、责任、工作程序明晰的应急医疗救援工作机制,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医疗救援专业队伍,适时开展培训和应急演练活动,落实应急物资储备,做好应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的应急准备工作,及时妥当地做好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七、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演练

  今年拟组织开展下列卫生应急演练活动:市卫生局与教育局联合组织一次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演练;市疾控中心牵头举办一次全市疾控系统突发公卫事件应急演练;市卫生监督所牵头举办一次市、县(区)卫生监督机构共同参加的突发公卫事件应急演练;市传染病医院举办一次重点传染病应急收治考核演练。通过演练,达到提高危机管理意识、检验预案、测试应急能力和加强应急工作督导的作用。

  八、开展卫生应急知识培训和健康教育工作

  适时组织市卫生应急专家组成员外出学习调研外地经验,努力提升我市卫生应急工作管理水平;分批举办公共卫生和医疗救治应急专业队伍学习班,开展卫生应急专业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应对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贯彻实施《全国卫生应急健康教育方案》,广泛开展卫生应急健康教育和科普宣传工作,提高公众的发现、报告意识,提高人民群众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等卫生应急能力,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

  九、认真做好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

  认真开展人禽流感、非典等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预防控制工作预案》,与畜牧、农业部门建立协作联防机制,制定切实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加强疫情监测,组织开展对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等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检查指导,市传染病医院做好应急收治准备工作。

  十、及时有效地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继续加大对卫生应急信息报告工作的管理力度,切实落实《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提高应急指挥效能,形成科学决策、指挥有力、运转协调、反应迅速的应急响应机制;建立完善由疾病预防、“120”救援、医疗救治、卫生监督等多部门协作的卫生应急联防互动机制;认真落实各项卫生应急预案,协调有序、快速高效地处理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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