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合肥市物价局 【发布日期】 2007.02.08
【实施日期】 2007.02.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公路运输
合肥市物价局关于核定部分新增公路客运线路票价的通知
各有关旅客运输单位:
为促进公路运输事业的发展,满足广大旅客的需求;根据《安徽省汽车旅客运价实施细则》(皖价服[2001]49号)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部分新增客运线路票价情况通知如下:
一、新增部分客运线路票价。(详见附表)
二、各客运站(点)在客运线路运营前,要将有关情况进行公示,运营后,要在营运车辆内实行明码标价,接受社会的监督。
三、本价格自二00七年二月十日起执行;其他有关规定仍按市物价局、交通局合价经费[2001]106号文件执行。
二00七年二月八日
合肥市部分新增公路客运班线票价表
单位:元/人
讫点
车辆等级
核定票价
执行票价
备注
荷泽
中高一
129
89
六合
中高一
59
46
深圳
高级卧铺
665
300
金湖
中高一
72
60
滨海
中高一
90
90
同线同价
南宁
高级卧铺
720
388
洛阳
高级卧铺
275
172
盛泽
大型高一
130
102
丹阳
中高一
79
62
彭泽
中高一
89
68
马鞍山
大型高二
60
60
车辆改型
金华
中高一
219
219
海门
中高一
105
105
同线同价
东阳
高级卧铺
165
165
同线同价
永康
高级卧铺
185
185
同线同价
福鼎
高级卧铺
320
320
同线同价
珠海
高级卧铺
380
380
同线同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