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合肥市政府 【发文字号】 合政办[2007]1号
【发布日期】 2007.01.26 【实施日期】 2007.01.2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行政处罚与行政复议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2007年度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合政办〔2007〕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的跨越式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合肥市2007年度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落实。市政府法制办要加强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及时研究依法行政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促进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要于2007年12月底前向市政府报告本地、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市政府将把2007年度依法行政重点工作作为依法行政工作目标考核的主要内容。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七年一月二十六日
合肥市2007年度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安排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深入推进我市依法行政工作,现将2007年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加强制度建设,促进跨越式发展
1、按照推进跨越式发展的总体要求,做好招标投标、环城公园、行业协会、出租汽车、有线电视、城市供热、废旧物资回收以及环保、社会保障等方面的立法工作,努力拓展政策空间,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建立规章与规范性文件清理制度,及时修改与新公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内容,维护法制的统一和相关政策规定之间的协调。
2、进一步推进政府立法民主化、科学化进程。完善立法的调研、论证、听证等制度,扩大立法的公众参与范围,发挥专家学者的作用,增强法律规范的科学性;落实立法后评估制度,对《合肥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合肥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开展实施效果评估工作。
二、转变政府职能,优化发展环境
3、贯彻实施《安徽省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暂行规定》,科学设置政府机构,理顺并合理划分政府各部门之间的职能和权限。
4、加强对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的引导,培育、发展和规范行业组织与中介机构,促进全民创业。
5、按照《安徽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的规定,认真开展市级政府非税收入改革工作,规范津补贴制度。
6、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方便公众获取、查阅政府信息。市、县(区)政府负责实施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确认等事项,由相关工作部门提出实施的具体标准、程序、期限等,经审定后对外公布。
7、认真贯彻施行行政许可法,市行政服务中心对保留的行政许可和非许可审批项目要优化服务流程,逐步实现网上审批,推进服务功能的不断提升和服务机制的不断完善。
8、贯彻落实《合肥市优化投资环境条例》,严格实施限时办结、一次告知、全程代办等各项工作制度,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研究创新政府管理方式。
三、理顺行政执法体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9、继续推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完善相关工作制度,规范实施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研究在城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领域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探索在县城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
10、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在梳理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权的基础上,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完善行政执法奖励机制,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11、实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认真做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证据材料、行政监督记录、执法文书的整理及归档工作,对执法案卷要进行定期检查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12、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市法制办要统一组织本市各类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培训和考试考核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核发行政执法证件;行政执法人员必须参加年度执法业务水平和能力测试,测试不合格的不得上岗执法。积极探索行政执法信息化管理,提高行政执法信息化管理水平。
四、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强化行政行为的监督
13、进一步完善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健全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和备案制度,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规定,维护政策的协调和法制的统一。市政府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应当及时报送省政府备案;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要及时报送市政府备案审查。建立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提出异议的处理机制和办法。
14、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关于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健全行政争议解决机制的意见》(中办发[2006]27号)和全国行政复议座谈会精神,严格履行《行政复议法》规定的各项职责,配备专职复议工作人员,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职能作用,把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行政程序之中。
15、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安徽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建立健全市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各项工作制度,完成市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换届聘请工作,积极开展新闻曝光案件追查等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五、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16、严格实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举办领导干部专题培训班,对县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一次依法行政知识集中培训;研究建立行政机关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公务员年度依法行政知识学习培训不少于40学时,未完成学习培训任务或考试不合格者,当年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17、切实加强法制机构建设,充分发挥法制机构的作用。各单位要规范法制机构的设置,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干部充实到法制队伍中,确保有一定数量的专职法制工作人员。要保障法制工作的必要经费开支和装备配置,逐步解决法制机构人员少、任务重、责任大的矛盾。积极支持政府法制机构在依法行政中发挥参谋、助手作用。经常组织开展文件审核、备案审查、复议案件审理等法制业务培训,不断提高队伍素质。
六、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目标考核
18、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每年度要召开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定期召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和部署本地区、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
19、抓好目标责任考核。研究制定2007年度的依法行政工作考核评分细则,年底前组织开展全市依法行政考核,确保依法行政工作责任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