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律师查询 法规查询    合肥律师招聘    关于我们  
合肥律师门户网
刑事辩护 交通事故 离婚纠纷 债权债务 遗产继承 劳动工伤 医疗事故 房产纠纷
知识产权 公司股权 经济合同 建设工程 征地拆迁 行政诉讼 刑民交叉 法律顾问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法规查询 » 地方法规规章 » 正文
(2006年)合肥市农业产业化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下发《合肥市参加安徽省第七届名优农产品、绿色食品(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15-11-22   阅读:
【发布部门】 合肥市农业产业化工作指导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06.12.06
【实施日期】 2006.12.0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合肥市农业产业化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下发《合肥市参加安徽省第七届名优农产品、绿色食品(上海)交易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农委、经开区农发局:
  根据《安徽省第七届名优农产品、绿色食品(上海)交易会工作方案》的要求,市农产办拟定了《合肥市参加安徽省第七届名优农产品、绿色食品(上海)交易会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合肥市农业产业化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06年12月6日

  合肥市参加安徽省第七届名优农产品、绿色食品(上海)交易会工作方案

  省政府决定今年12月底在上海举办第七届名优农产品绿色食品交易会。根据省政府的要求,结合前六届在上海办展成功做法,现提出第七届名优农产品、绿色食品(上海)交易会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突出“东向发展、皖沪共赢”本届交易会的主题,着力打造合肥市全省城郊型农业示范基地的新形象,充分展示合肥农业发展的新成就、发展潜力以及未来的发展前景,大力推介我市生态农业资源和名优农产品、绿色食品,进一步提高我市名优农产品、绿色食品在国内外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扩大我市农业东向发展与合作,加快农业的招商引资步伐,做大做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推动我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尽快融入“长三角”经济圈,提升我市农业发展水平。
  二、举办地点、时间、规模
  (一)地点:上海国际农展中心(上海农业展览馆)
     地址:上海虹桥路2268号。
  (二)时间:2006年12月31日至2007年元月3日上午,共3天半时间。
  (三)规模:交易会面积7600平方米,其中展厅面积5400平方米,仓储面积2200平方米。省组委会布置208个2m×3m的标准展位,设立安徽精品展。
  三、主要内容:
  (一)展示展销。合肥市展团(12个展位)和省展团集中展出的“安徽精品”展(4个展位)。
  (二)招商引资。一是推介合肥市农业招商引资项目;二是进行商贸洽谈;三是进行网上招商活动。
  四、展位及广告安排
  省分配合肥市16个2M×3M标准展位(含精品展4个展位),展览广场彩虹门一座,沿街广告牌1块,楼层中间广告牌1块。
  安排如下:
  肥东县展位2个,由肥东县政府负责落实;
  肥西县展位2个,由肥西县政府负责落实;
  长丰县展位1个,由长丰县政府负责落实;
  经开区展位2个,由经开区管委会负责落实,展览广场彩虹门一座;
  庐阳区展位1个,由庐阳区政府负责落实;
  包河区展位3个,展览大厅楼层中间广告牌1块,由包河区政府负责落实;
  蜀山区展位1个,由蜀山区政府负责落实;
  市直展位4个(精品展4个展位),沿街广告牌一块,由市农委负责落实。
  费用:每个标准展位3000元/展期,市政府补贴1500元/展期,展品由市政府统一组织运输。
  五、活动安排
  为更好地宣传合肥、展示合肥,扩大合肥市在沪的形象,展销会期间拟开展以下活动:
  (一)展示展销。组织、宣传、销售名优特新精农产品。
  (二)商贸洽谈。组织龙头企业与重点客户进行商贸洽谈与签约。
  (三)考察上海超市和大型农贸市场。
  (四)以参展企业为单位,举办丰富多彩的馆日活动。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筹备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工作,成立安徽省名优产品、绿色食品上海展示展销会合肥组委会。
  主 任:张 进(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张振才(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戴昭运(市农业委员会主任)
      李谋兴(合肥驻沪办主任)
      刘德桢(市农业委员会副主任)
  成员:市财政局、市林业局、市畜牧水产局和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分管负责人。办公室设在市农委,办公室主任由刘德桢同志兼任。主要工作任务:制定活动方案;选定展版文图,布展;编印合肥市农业招商引资项目册;联系龙头企业对口洽谈事宜;组织落实展位、展品运输;以及负责联系合肥展团相关工作等。(联系人:朱流砫,电话:3538457)。
  各县区要成立相应组织,负责做好参展的各项筹备工作和上海展销期间的协调工作。各县区筹备组成立后要指定专人与市组委会联系。
  七、展销产品及要求
  1、参展所有商品应是名、特、优、新、精并符合上海市准入规定的农产品,严禁假冒伪劣产品进馆销售。重点突出我市已获得的省名牌农产品特色产品和已获认证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等名特产品。
  2、为了使我市农产品顺利进入上海市场,特要求所有参展产品采用国家统一标准,按工商部门有关规定,使用统一标签,实行明码标价,所售商品应注明商标、生产单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企业商品条型码等项内容,对有质量问题的商品包退、包换。
  3、上台(架)展品一定要包装精美,外型整齐鲜亮,质量技术指标等标示齐全,杜绝包装简陋粗糙的产品和“三无”产品上展台。
  4、各县区要确定专人负责展销的组织、联络工作,展销企业要积极组织货源,保证展销期货源不断。
  5、各县区对展位必须严格管理,不得私设摊点,不得私自转让展位,如被查出,大会将收回展位,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并取消评奖资格。
  6、经销食品类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持有在当地办理的县级以上卫生检疫合格证或商品检疫证明及健康证(复印件)。
  7、仓储场地由各筹备组集中提出申请,报组委会统一免费安排。
  八、工作安排
  2006年11月底,召开市筹备工作会议,部署工作,明确任务,12月5日前,各县(区)上报交易会的参展方案、参展企业名录、产品名录、展销人员壹寸免冠照片壹张,缴纳费用。(收款人:合肥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帐号:49335256338093001,开户行:中国银行合肥金寨路支行,请在银行进帐单备注栏注明单位名称:合肥市农业委员会,编码:011001)。
  12月15日前市农委领取参展证件及《工作手册》等。
  12月28日各县(区)到上海报到。
 
 
 
免责声明
相关阅读
  合肥律师推荐  
苏义飞律师
专长: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电话:(微信) 15855187095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B座37楼
  最新文章  
  人气排名  
诉讼费用 | 诚聘英才 | 法律声明 | 投诉建议 | 关于我们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金亚太律所 电话:15855187095 QQ:314409254
信箱:314409254@qq.com 皖ICP备120017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