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合肥市政府 【发文字号】 合发[2006]30号
【发布日期】 2006.11.08 【实施日期】 2006.11.0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奖惩
中共合肥市委关于印发《市第九次党代会目标责任分解表》的通知
(合发〔2006〕30号)
各县、区委,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省部属驻肥有关单位党组(党委、党工委):
市第九次党代会批准孙金龙同志代表八届市委所作的题为《坚持科学发展,奋力率先崛起,为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湖城市而奋斗》工作报告。报告认真总结过去,科学谋划未来,对今后一个时期我市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符合中央精神和省委要求,符合我市实际,是指导全市人民在新的征程上奋勇前进的行动纲领。经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对市第九次党代会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现将《市第九次党代会目标责任分解表》印发给你们。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市委的要求,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努力把市第九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1、各县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各牵头单位对该目标任务的贯彻实施负总责,各参加单位要积极主动配合,共同完成好所承担的任务。
2、目标任务中属于制度建设的,要抓紧研究、拿出方案,为市委决策提供依据;属于改革措施的,要抓紧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属于提出原则要求的,要抓紧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有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所有目标任务都要提出阶段性的和总的时间进度安排。
4、要把贯彻实施目标任务同推动当前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深入实际,深入基层,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了解和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促进目标任务的顺利实施。
中共合肥市委
二00六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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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