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合肥市卫生局 【发文字号】 卫医[2006]280号
【发布日期】 2006.06.29 【实施日期】 2006.06.2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卫生综合规定
合肥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合肥市继续深入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卫医〔2006〕280号)
各县、区卫生局,市管各医院:
现将《合肥市继续深入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六月二十九日
合肥市继续深入开展“以病人为中心,
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方案
根据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继续深入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的通知》(卫医秘〔2006〕33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卫生工作实际,决定在全市继续深入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
一、指导思想和活动目标
2006年,合肥市将按照“巩固成绩,突出重点,兼顾各方,务求实效”的原则,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紧密围绕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方案中确定的6个方面45条内容,突出缓解群众“看病贵、看病难”,结合打击非法行医和整治商业贿赂专项行动,进一步巩固2005年医院管理年活动的成果,提高医疗质量,加强科学管理,提供安全服务,控制医药费用,逐步建立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和确保医疗安全的评价检查制度,积极探索医院科学管理的长效机制,把各项成果落实到便民、利民上来,落实到合理诊疗、减轻群众负担上来,落实到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上来,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适宜的医疗服务。
二、组织机构
合肥市卫生局医院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仍按我局卫医〔2005〕172号文件执行。由于领导小组办公室部分人员职务变动,现合肥市卫生局医院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调整如下:
办公室主任:陈守春 市卫生局副局长
成员:马从河 市卫生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综治办主任
李康岚 市卫生局助理调研员、农卫处处长
李春水 市卫生局医政处处长
强学辛 市卫生局监察室主任
陈尚好 市卫生局卫监处处长
曹 静 市卫生局计财处处长
许晓波 市卫生局宣传处处长
汪 胜 市卫生局办公室主任
孙礼友 市卫生局组人处处长
方建东 市卫生局科教处处长
李伟康 市卫生局妇社处处长
吴跃东 市卫生局卫防处处长
三、活动范围和工作职责
在全市各级各类医院中开展,重点是公立医院。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统一考核”的原则,组织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主要领导为本辖区开展医院管理年的第一责任人。医院主要领导为本单位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的第一责任人。
四、活动内容和责任处室
(一)围绕一个中心
各级各类医院要对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方案中确定的6个方面45条内容进一步梳理、细化、分解和落实,要针对达到标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和采取有效改进措施,要认真执行“质量、安全、服务、费用”等项管理制度,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和管理水平。民营医院要将加强院内感染管理作为工作重点,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
1、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巩固基础医疗和护理质量,保证医疗服务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责任处室:局医政处、卫监处等处室)
2、改进服务流程,改善就诊环境,方便病人就医。(责任处室:局医政处、监察室等处室)
3、提高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转变服务作风,注重诚信服务,增进医患沟通,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责任处室:局医政处、监察室等处室)
4、加强财务管理,规范收支活动,完善分配办法,控制医药费用。(责任处室:局计财处、医政处、监察室等处室)
5、严格医药费用管理,杜绝不合理收费。(责任处室:局计财处、监察室、医政处等处室)
6、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责任处室:局监察室、医政处、卫监处等处室)
(二)突出一个重点
积极采取多项措施,着力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责任处室:局医政处、计财处、监察室等处室)
1、实施惠民医疗工程,切实缓解困难群众“看病难、看病贵”。
2、实行二级以上医院单病种限价收费,降低医疗费用。
3、实行合肥地区二级以上医院间医学检验、医学影像检查部分项目互认,促进合理检查。
4、二级以上医院建立并实施临床合理用药的监控与评价制度,促进合理用药。
5、全面推行四项公示制度(“门、急诊收费明细帐制”、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药品、收费价格公示制”和“定期信息发布制”),引导群众合理就医。
6、全面推广具有“五位一体”基本功能的“门、急诊一站式”服务,提升门、急诊服务功能。
(三)结合两项行动(责任处室:局卫监处、监察室、医政处等处室)
结合打击非法行医和整治商业贿赂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对公立医疗机构开展营利性合作项目及医务人员外出执业行为的监督和管理,严厉打击医疗机构科室承包、设备承包和医务人员擅自外出执业的行为。加强医德医风教育、纪律教育和法制教育,把医德医风作为医务人员考核、评优、评先的重要内容,与执业医师考核、护士再次注册相结合。
五、实施步骤
(一)准备和部署(2006年6月)
1、下发通知,对2006年医院管理年活动进行全面部署。
2、各单位根据本通知部署医院管理年活动。
(二)组织实施(2006年7月-2007年3月)
1、贯彻落实。各级各类医院针对2005年自查和督导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按照2006年医院管理年工作目标和重点要求,制订实施方案和工作措施,自查自纠,狠抓落实。
2、加强督导。卫生行政部门按照职能,进行督查、评价、检查和指导,确保实施效果。
(三)总结宣传(2007年4月)
认真总结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的经验及成效,表扬、宣传管理好、服务好、社会反映好的先进典型。同时,进一步分析存在的问题。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医院管理年活动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是统领卫生工作的中心任务之一,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继续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狠抓医院管理,全面推进《医院管理评价指南(试行)》和《中医医院管理评价指南(试行)》,切实抓紧、抓好、抓实,以维护群众利益,提高服务质量,控制医疗费用,缓解“看病难、看病贵”作为医院管理年活动的重要目标,努力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促进医院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便捷、价廉的医疗服务。
(二)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院要进一步健全医院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负责制定方案、宣传发动、组织实施、检查考评等工作,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负责,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科室和个人。各单位要按照我局《关于做好“医院管理年,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卫医〔2005〕177号)的文件要求,切实执行活动联系人制度,文件、规定备案制度,重大活动、突发事件报告制度,问题、困难反馈制度和活动开展情况每月上报制度。
(三)加强监管,定期考评。医院管理年活动列入年终考评内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通过校验、日常监督、定期检查、明查暗访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医疗机构执业情况的主动监管和事前监管,定期考评各单位医院管理年活动情况,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对于管理混乱、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存在重大缺陷、严重损害群众利益、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医院,要黄牌警告、限期整改,降低直至取消医院评审等次,并予以通报;对监管不力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要追究卫生行政部门和医院负责人及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四)加强宣传,及时上报。各级各类医院要采取召开会议、集中学习、专栏、信息、简报等多种宣传形式,形成本单位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的良好氛围。各单位要及时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通过简报和新闻媒介广泛宣传医院管理年活动取得的成效;要进一步创新宣传方式,多做正面宣传,形成宣传合力,向社会和群众展现卫生系统的良好形象;要通过简报和专项材料等形式,及时将活动情况报我局医院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医政处,电话:3537651)。各县、区卫生局和市管各医院要在2006年7月14日前将活动方案、部署安排情况以及具体办事部门、联系人、联系方式报我局医院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活动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总结材料报我局医院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继续深入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的通知》(卫医秘〔2006〕330号)(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