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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厅关于南岗镇、烟墩乡行政区划调整移交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15-12-01   阅读:
【发布部门】 合肥市政府 【发文字号】 合办[2006]30号
【发布日期】 2006.06.08 【实施日期】 2006.06.0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厅关于南岗镇、烟墩乡行政区划调整移交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合办〔2006〕30号)

肥西县委、县政府,蜀山区委、区政府,包河区委、区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同意将肥西县南岗镇整建制划归合肥市蜀山区管辖的批复》(民地字[2006]41号)和《关于同意将肥西县烟墩乡整建制划归合肥市包河区管辖的批复》(民地字[2006]71号)精神,现就南岗镇、烟墩乡行政区划调整移交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由市区划调整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整体划转、对口移交原则,统一组织本次移交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由市政府办公厅、市建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肥西县政府、蜀山区政府、包河区政府负责人组成),组织人事组(由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人事局、市编办、市劳动保障局、市水务局负责人组成),财税统计组(由市计委、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负责人组成),纪检监察组(由市纪委和肥西县、蜀山区、包河区纪委负责人组成)4个工作组,组长分别由市政府秘书长谢刚同志、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徐远清同志、市财政局副局长孙余洲同志、市纪委执法二室副主任王逸枫同志担任。

  肥西县、蜀山区、包河区也要成立以党委、政府负责同志为正、副组长的移交工作领导小组,并从有关部门抽调专人负责具体移交工作。

  二、工作职责

  (一)综合协调组负责起草移交工作实施方案,督促有关部门按移交方案实施移交,协调处理移交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组织人事组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和社会保险、组织人事档案的移交工作。财税统计组负责调整县区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目标,制定移交后的财税调整政策,保证财税的依法征收和财政支出的及时衔接,调整分解划转财税任务的落实,做好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划转等方面的工作。纪检监察组负责对移交过程进行监督,及时处理违反政治、财经、组织人事等方面纪律的违法违纪行为。

  (二)肥西、蜀山、包河三县区的移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县区所有移交工作。

  三、移交政策

  (一)移交涉及的行政、事业单位的人员、资产、财务交接以2005年12月31日的人员工资底册和帐面资产、负债、净资产为准,在此之前符合条件、手续完备的人、财、物全部整体移交。

  (二)南岗镇、烟墩乡现行水务管理体制不变。

  (三)南岗镇、烟墩乡户籍管理问题由公安部门清理后再移交。

  (四)交接双方有争议的问题,由市相关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领导小组统一研究。

  四、时间安排

  (一)南岗镇整体划归蜀山区的移交工作,须在6月30日前完成。

  (二)烟墩乡整体划归包河区的移交工作,须在7月10日前完成。

  (三)区划调整后的行政勘界工作,在有关移交工作结束后,由市民政局牵头,会同有关县区尽快完成。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密切配合。有关县区、市直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行政区划调整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按照市区划调整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周密计划,明确职责,密切配合,确保移交工作稳定有序地进行。

  (二)加强监督,严肃纪律。移交期间,有关县区的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手段漏报、瞒报、藏匿、转移资产。任何部门和单位都不得突击进人,突击提干,突击发展党员。市、县(区)两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各单位在移交期间执行各方面纪律情况的监督,对违反纪律的行为,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尤其对乘机转移或私分公共财物的,擅离职守的,煽动群众闹事的,一经查实,要依法依纪严肃及时处理。

  (三)维护大局,确保稳定。相关县区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密切关注因移交可能引发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掌握各种思想动态,切实防止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的发生。同时,要高度重视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做好安全生产、治安管理以及群众来信来访等工作,保证移交工作平稳有序地向前推进。
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厅
二00六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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