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合肥市农业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06.08.25
【实施日期】 2006.08.2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农业科技与农机
合肥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农机局:
农机安全生产事关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为进一步强化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整顿”、“三加强”有关工作措施,保障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保障和促进我市新农村建设,根据省农机局、“关于开展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的通知”(皖农机管 [2006]83号)精神,结合我市农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开展创建“平安农机”活动,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整顿” “三加强”工作措施,强化农机安全综合监管,以创建“平安农机”示范乡镇、示范村为载体,把农机安全生产管理关口前移,重心下沉,健全完善农机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夯实农机安全管理基础,从源头上抓好安全生产,推动全市平安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建立起与依法行政要求相适应的“政府领导、农机为主、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农机安全生产社会综合监管新格局,构建“平安农机”长效管理机制,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工作目标
从2006年到2008年,全市建立一个“平安农机”示范县,十个“平安农机”示范乡、镇,五十个“平安农机”示范村,一百个“平安农机”示范户。
通过三年的努力,达到以下目标:农机安全生产责任明确,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强,农机经营使用者和农民群众的安全意识明显提高,农机事故明显减少;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牌照核发、安全检验及驾驶人培训、考试、发证工作进一步规范;农机安全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监管措施逐步完善,依法行政水平得到提高。逐步构建农机安全生产的源头管理、执法监控、宣传教育“三大防线”,实现农机安全生产的全程安全管理。
三、工作计划
“平安农机”示范乡、镇、示范村建设是“平安农机” 创建的主要内容,各县、区应遵循先试点,后铺开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开展创建“平安农机”活动。2006年创建工作应慎重选点,重点扶持,确保标准,各县、区年内都要创建1个“平安农机”示范乡、镇。 2007年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创建工作力度,从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入手,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农机”示范乡、镇,力争完成2 ---3个示范乡、镇,10---15个示范村的创建。到2008年在全市全面铺开“平安农机”创建工作。
四、具体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创建“平安农机”活动,对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业安全生产,保障农村社会和谐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把创建“平安农机”活动与当地“三农”工作结合起来,与推进农业机械化工作结合起来,与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工作结合起来。农机管理部门要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对创建活动的支持,争取财政专项资金的扶持,要成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二)制订方案,明确创建标准。各地要结合实际,制订工作方案,明确阶段性目标和任务。要把握创建“平安农机”活动的宗旨和标准,真正实现有领导负责、有共管机制、有必备设施、有人机台账、有安检宣教、有目标考核的“六有”平安农机示范典型,要把创建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基层,加强指导和检查,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出成效。
(三)加强宣传,狠抓落实。各地要加强 “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的宣传,重点抓好“六个一”,即:在每个乡镇组织一次“平安农机”宣传教育活动,给每个农机手送一封创建“平安农机”倡议信,为广大农机手和群众放映一部“平安农机”教育警示片,向每个村送一套“平安农机”安全宣传挂图,给每个农机户送一本“平安农机”知识手册,在每个村及中小学校上一次“平安农机”知识课。
(四)总结经验,积极推进。各地要围绕“平安农机”创建工作的内容和要求,发挥好牵头、协调作用,并对创建单位的工作进行指导,充实和督促,对创建“平安农机”活动每年要组织检查、验收,及时总结经验,对好的典型进行宣传,扩大影响。市局将对积极开展创建“平安农机”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的县、区,示范乡、镇进行表彰。
二○○六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