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合肥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发文字号】 合爱卫[2006]20号
【发布日期】 2006.08.16 【实施日期】 2006.08.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传染病防治
合肥市爱卫会关于迅速开展以防控流行性乙型脑炎为重点的群众性灭蚊活动的通知
(合爱卫〔2006〕20号)
各县、区爱卫会,各有关单位:
近期,国内部分地区发生流行性乙型脑炎疫情(以下简称“乙脑”)。为有效降低我市特别是农村地区的乙脑发病率,防止发生乙脑疫情,市爱卫会决定,迅速开展以防控乙脑为重点的群众性灭蚊活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乙脑是由乙脑病毒引起的一种中枢神经系统的急性传染病。通常在猪―蚊―猪之间循环,通过蚊虫传播,严重影响人、畜健康的一种自然疫源性疾病。主要在夏秋季流行,呈高度散在性,多发于学龄儿童。防治乙脑的有效手段,除了对儿童和敏感人群接种疫苗预防外,主要做好防蚊、灭蚊工作,切断传播途径,达到防控的目的。由于防蚊、灭蚊工作范围广,涉及面大,必须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因此,市爱卫会号召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对此项工作予以高度重视,积极行动起来,开展灭蚊爱国卫生运动,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我市已开创的“大环境、大建设、大发展”良好局面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灭蚊活动在市、县、区爱卫会的统一组织协调下开展,按照“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由街道、乡镇动员本辖区单位、居民区和村镇具体落实,活动的重点是三县村镇。活动时间为8月20日至9月20日。
三、开展群众性灭蚊活动,要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1、全面整治环境,清除蚊虫孳生地。
各单位和居民住户要坚持“周末卫生大扫除”制度,搞好环境卫生,清除一切废弃和闲置的积水容器,力争使外环境没有小型的积水存在。各街道、居委会要发动群众翻盆倒罐,清除积水,疏通下水道。重点清除排水沟、地下室、车库、楼顶平台(阳台)、建筑工地、露天堆放的车辆轮胎内等处的积水。
各乡镇政府、村委会要组织村民整治村庄环境,清除垃圾、污物,填平房前屋后的凹地,每天打扫畜、禽圈棚,尤其要搞好猪圈卫生。
2、认真做好防蚊工作。
一是有二次供水和消防水池的单位或居民区,对水池要严格管理,加盖密封。收治疟疾、乙脑等蚊传疾病的医院应严格落实灭蚊防蚊措施,有效切断医院内传播。大中小学和幼儿园要彻底清扫宿舍卫生,洗地刷墙、清洗灶具、餐饮具,疏通、冲洗下水道及阴沟,保持厕所卫生。各公园、景点对有积水的盆罐、坑洼、树兜等要组织专人进行处理。汽车修配行业的废旧轮胎要存放在室内或避雨的场所。饮料厂、酿造厂等行业所有的缸、罐及可能积水的容器不能露天存放。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人防工程的管理,落实灭蚊工作。交通部门要加强对货运车场及其周边的管理,落实灭蚊措施。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废品收购站(点)的管理,做到废品不露天堆放,消除蚊虫孳生地。
二是广大群众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搞好居室和个人防蚊。居室应设完好的纱门纱窗,使用蚊帐。黄昏时段可减少外出活动,避免蚊虫叮咬。夜间必须外出活动或室外工作时,可穿长衣长裤或在暴露的肢体部分涂搽驱避蚊剂。
3、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工作。
各县、区和乡镇要将预防乙脑和防蚊、灭蚊知识作为“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核心信息之一,组织各新闻单位、医疗卫生和健康教育机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广泛宣传。各单位、街道、社居委、乡镇和村委会要广泛张贴有关防治知识的宣传品,充分利用宣传栏、黑板报、有线广播、电子屏幕等形式开展宣传。大中小学和幼儿园开学后第一周,要上一堂以灭蚊及预防乙脑为主要内容的健康教育课,要求学生发动家长进一步开展预防乙脑和防蚊、灭蚊工作。市健康教育所要尽快制作一批宣传品发放到乡镇、街道,并做好健康教育指导工作,适时组织一些乡村宣传咨询活动。
4、组织开展物理或化学杀灭蚊虫工作。
在各级爱卫、疾控部门的指导下,单位、居民区物业管理机构要对重点场所(垃圾中转站(箱、池)、车库、公共楼道、绿化带等处)的蚊虫定期(每周2次)实施化学杀灭,辅以物理杀灭。没有灭蚊能力的单位,可委托有害生物控制专业机构有偿服务。
居室内的成幼蚊杀灭以居民自主物理杀灭为主,辅以化学杀灭。
农村居民应自行购置蚊香对猪圈进行驱灭蚊,在居室应选购有农药登记证号的卫生杀虫剂灭杀蚊虫。
四、几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应成立灭蚊小组,具体负责灭蚊活动的组织、协调、宣传发动和督促检查。各级爱卫办要及时掌握灭蚊工作动态,督促各部门开展工作,通报活动开展情况。各街道、乡镇、居委会、村委会可成立基层灭蚊工作督导队,采取多种形式,进行义务宣传,督促各家各户的灭蚊工作。
(二)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各县、区、街道、部门、单位要召开相关会议,宣传预防乙脑、灭蚊防蚊的重要性和科普知识,办好黑板报、宣传专栏。新闻媒体要加强灭蚊工作的公益宣传,使灭蚊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人人参与灭蚊防病工作的浓厚氛围。
(三)合理用药,科学杀灭。单位和居民室内适用物理捕杀,或者选用刺激性小的化学杀虫剂杀灭。各专业机构或有关单位必须按照室内外环境消杀的不同要求,科学用药,合理用药,有针对性采用不同方法喷洒,杀灭成幼蚊虫,做到既要保护环境,又要达到杀灭蚊虫的目的。
(四)加强督导和检查力度。居民小区的灭蚊工作,由居委会、村委会自查,街道、乡镇督导。单位的灭蚊工作,各单位自查,职能部门督导。特殊行业、重点单位,其主管部门要重点检查。各级爱卫会要组织有关部门加强明查暗访,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二00六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