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合肥市政府 【发文字号】 合办[2006]8号
【发布日期】 2006.02.09 【实施日期】 2006.02.0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奖惩
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厅、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整治‘四乱’行为、优化城市环境”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合办〔2006〕8号)
各县、区委,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省部属驻肥有关单位: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在全市开展“整治‘四乱’行为、优化城市环境”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整治“四乱”工作是优化城市大环境的配套工程、重要组成部分和最基础性工作,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从促进大发展、服务大建设、优化大环境的高度,统一思想,广泛发动,精心组织,扎实推进,为提高全体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促进合肥跨越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厅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6年2月9日
关于在全市开展“整治‘四乱’行为、优化城市环境”活动的实施方案
社会公德和人的素质是城市文明的灵魂,是城市软环境软实力的根本所在。当前,我市的社会公德水平与中央提出的“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五句话要求,还有不小差距。一些市民的不良陋习屡禁不止,严重影响投资环境,损害合肥对外形象。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市开展集中整治乱吐痰、乱撒纸钱、乱穿行、乱丢(倒)垃圾“四乱”活动,现提出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市委八届十次全会和全市投资工作暨整治优化发展环境大会精神,按照“培养一流的市民素质、打造一流的城市环境、构建一流的社会秩序、创建一流的服务水平”的要求,把整治“四乱”工作作为优化城市大环境配套工程、重要组成部分和最基础性工作来抓,严管重罚,教化养成,普遍增强市民的社会公德意识,树立合肥人的新形象,营造文明健康的社会环境和积极向上的人文环境,促进大发展,服务大建设,优化大环境。
二、重点整治区域
广场、车站、机场、公交站点、影剧院、医院、综合类市场、商业步行街、街头游园、公园、学校、部分基层站所和城市主要道路。
三、整治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治理“四乱”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1、问卷调查广大市民(驾驶人)对整治“四乱”的支持率和知晓率达到80%以上。
2、80%以上市民(驾驶人)社会公德意识明显增强,自觉告别“四乱”行为。
3、“四乱”长效管理机制基本建立,管理责任落实,达到常年常态。
4、重点区域自5月1日起,基本杜绝“四乱”现象。
四、整治步骤
“四乱”整治工作,元月份启动,4月底告一段落。分为谋划准备、宣传教育、强行入轨3个阶段。
(一)谋划准备阶段(元月16日~元月23日)
1、市文明办制定《集中整治“四乱”活动实施方案》。
2、市文明办制定《市文明委关于整治“四乱”行为、优化城市环境致广大市民的公开信》。
3、市文明办编印集中整治“四乱”活动宣传小册。
4、市委宣传部制定《集中整治“四乱”活动宣传方案》。
5、市政府法制办制定《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整治“四乱”行为的通告》。
6、市文明办汇总排列重点整治区域具体名录,确定整治工作具体责任单位、第一责任人。
7、市市容局牵头配备好重点整治区域垃圾桶(果皮箱)。
8、市文化局牵头创作以整治“四乱”为主要内容的文艺节目。
9、城管行政执法队伍方格式网络化管理正式形成,人员定岗到位。
10、各区、各部门制定本区、本系统整治“四乱”实施细则。
(二)宣传教育阶段(2月20日~2月28日)
1、新闻宣传:市属新闻媒体开辟专题、专栏,通过专访、报道、言论、谈话、图片、公益广告、流动字幕等方式,大力倡导讲究卫生、革除陋习,移风易俗、文明祭祀,遵纪守法、文明交通,保护环境、爱我家园。
2、社会宣传:每个社区在本辖区重点区域设立1个宣传站,市城管行政执法队伍、市交警支队、四城区、新站区各出动一辆宣传车巡回宣传。
3、单位宣传:利用市民文明学校、宣传栏、网站、电子屏幕、闭路电视等途径,深入宣传,做到人人皆知。
4、社区宣传:开展50场文艺进社区演出。运用市民文明学校、宣传栏、宣传标语等形式,广为宣传。登门入户,发送通告、公开信,面对面宣传,做到家喻户晓。
5、重点群体宣传:中小学生,公交、公务、出租车驾驶人,建筑民工的宣传教育工作,市建委、教育局、交通局、建管局统揽指导,督促系统基层单位落实到位。
(三)强行入轨阶段(3月1日~4月30日)
1、组织开展整治“四乱”街头市面大劝导行动。党政机关党团员、青年志愿者、文明单位职工、大中小学生组成劝导队,对街头市面的“四乱”现象宣传、劝阻、纠正。
2、城管行政执法、公安交警安排足够执法力量,严管重罚,强行入轨。
3、广场、车站、机场、公交站点、影剧院、医院、街头游园、公园、综合类市场、商业步行街等公共场所的管理责任单位,依据市政府通告,严管重罚。
4、市新闻媒体曝光“四乱”行为,强化舆论监督,电视台、电台和报纸每天有动态报道,深度揭批典型事例。
五、保障措施
1、明确责任。
①乱吐痰、乱丢(倒)垃圾整治工作:市城管行政执法局牵头,各城区、开发区具体实施。市直部门直管的公共场所由市直部门负责,所在区支持配合。
②乱撒纸钱整治工作:市城管行政执法局负责,相关部门、单位大力配合。公安交警对撒纸钱的车辆,及时进行拦截、劝阻,记下车牌号,教育车主、丧户;市民政局责成市殡仪馆丧葬车驾驶人主动告诫丧户不撒纸钱,否则,丧葬车驾驶人和市殡仪馆负连带责任;各区疾控预防中心(防疫站)、派出所制作告示卡,在丧户办理死亡证明、注销户口时,主动发放;各社居委及时做好丧户前置教育。
③乱穿行整治工作:市公安交警支队负责。行人违规的依法处罚;公交、公务、出租车乱停乱行依法从重处罚。
④单位人、单位车出现“四乱”行为:单位负连带责任,情节严重的,一把手要接受新闻媒体采访。各单位对所有干部职工(驾驶人)一要教育到人,二要管理到位,切实管好自家人、自家车。
⑤公交、公务、出租车驾驶人: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文明行车;出租、公交车驾驶人同时负有提醒、劝阻乘客不要向车外乱吐痰、乱丢垃圾义务。
⑥省直单位:支持配合“四乱”整治工作,由市文明办商请省直工委、省国资委、省教育工委文明办布置、督促、检查。
2、充分发挥专业执法队伍作用。
城管行政执法和公安交警执法队伍主动作为,不畏困难,把整治“四乱”行为作为一场硬仗来打,决战决胜。对不履行职责的严肃处理。
3、强化督促检查。
各级文明委(办)加强对“四乱”整治工作的宏观指导,督促检查。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义务监督员等组成5个督查小组,暗访巡查。每周至少通报一次巡访情况,对工作未落实的进行问责。
4、把“四乱”整治绩效作为评选先进的重要条件。
把“四乱”整治工作绩效,作为评选2006年度文明单位、文明社区、卫生先进单位和招商引资先进单位的重要条件之一,实行一票否决。
5、依法整治。
以《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为依据,市政府发布《关于整治“四乱”行为的通告》,依法整治。
6、市县联动。
三县积极抓好集镇居民和广大农民对合肥市区整治“四乱”工作的宣传教育,努力扩大知晓率和认同感。
7、加强领导。
各级、各部门要从改善合肥经济社会发展大环境,促进跨越式发展的高度,切实把整治工作摆到重要位置来抓,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实施到位、舆论宣传到位、教育覆盖到位、处罚管理到位、长效机制到位、经费保障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