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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合肥市旅游局关于开展2006年度全市星级饭店复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15-12-10   阅读:
【发布部门】 合肥市旅游局 【发布日期】 2006.01.10
【实施日期】 2006.01.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旅游综合规定
  
合肥市旅游局关于开展2006年度全市星级饭店复核工作的通知

各星级饭店:
  为提高我市星级饭店服务水准,加强企业管理,促进我市旅游饭店健康发展,根据《关于开展2006年度全省星级饭店工作的通知》(皖星评〔2007〕1号)精神,现将全市星级饭店复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复核时间:2007年1月-2007年3月;
  二、复核对象:全市星级饭店
  三、复核程序:
  饭店自查,市旅游局普查,省旅游局重点抽查。组织复核小组,明查与暗访相结合。
  1、2007年1月25日前为饭店自查阶段。各饭店对照星评标准,逐项检查,并认真写出自查报告,填写相关表格,及时上报。
  2、2007年1月26日-3月底,为市星评委复核检查阶段。采取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
  3、2006年4月,省星评办抽查复核阶段。
  四、复核重点:
  1、对照GB/T14308-2003标准,对复核的饭店全面衡量考核。
  2、分阶段对2001年12月31日前评定的星级饭店进行重新评定。
  3、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及清洁卫生状况。重点检查客房的设施设备,包括与《星级饭店的划分与评定》标准对比的缺项部分、维修保养方面存在的缺陷和不合理的地方。
  4、饭店公共区域的服务设施和服务项目是否齐全、方便;饭店公共标识系统是否规范、齐全;宣传品摆放情况。
  5、安全管理(消防管理、食品卫生管理、安全隐患排查等)。
  6、高星级饭店的外语服务水平。
  7、饭店服务质量和质量保证体系。考察饭店服务质量、服务程序、服务规范,采取多种方式考察酒店内部各部门的协作配合。饭店的管理规章制度和作业标准是否健全并适应饭店有效运行,有无检查、督查及处理措施;有无专门质培部门和质检人员等。
  8、开展“绿色饭店”创建活动的有关情况。
  五、全省优秀星级饭店评选标准:
  1、积极参加旅游系统内组织的活动,按时提交有关统计数据,积极支持并认真完成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和要求等。
  2、设施设备符合星评标准,维护保养和清洁卫生状况良好;饭店在软硬件建设和产品开发、市场营销方面有新起色、新进步;有一定的饭店氛围,服务质量上乘,住店客人反映好,在当地和全省有一知名度。
  3、管理水平较高,部门以上管理人员受训持证上岗率达60%以上,饭店规章制度健全,各级各类人员职责明确;有质检培训部门或专职、兼职质检培训人员;对外承包部位与饭店自营部门统一质量标准,统一规范要求。
  4、大部分经营指标(全员劳动生产率、营业收入、客房出租率、每间客房年收入、人均实现利税等)高于本省同星级平均水平。
  5、本年内饭店无违规违纪行为,无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旅游投诉发生,饭店消防安全设施完好,无事故隐患。
  6、参加优秀星级饭店评选的单位,请与2007年2月1日将申请材料报送市旅游局行业管理处。
  六、不符合星级标准饭店衡量条件:
  必备项目缺项较多,选择性项目达不到标准规定要求;或星级意识淡薄,设施设备严重老化,维修保养和清洁卫生差,服务质量低下;或管理松懈,制度松弛,经营衰退,亏损严重;或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旅游投诉,存在重大事故隐患。
  七、复核要求:
  1、各星级饭店应周密计划,精心组织,抓紧实施,选调专人从事复核工作,按时按质地完成复核任务;
  2、各星级酒店应于2007年1月20日前上报下列材料:
  (1)饭店自查报告;
  (2)安徽省星级饭店二00六年度基本情况表一(附件一);
  (3)安徽省星级饭店二00六年度基本情况表二(附件二);
  (4)安徽省星级饭店二00六年度基本情况表三(附件三)。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韧    联系电话:3537742
  传 真:3537742  电子邮箱:hyglc406@sohu.com

  附件(略)
  二00六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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