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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合肥市财政局关于成立合肥市财政局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能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15-12-17   阅读:
【发布部门】 合肥市财政局 【发文字号】 合财纪监[2005]244号
【发布日期】 2005.08.30 【实施日期】 2005.08.3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财政综合规定

合肥市财政局关于成立合肥市财政局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能领导小组的通知
(合财纪监[2005]244号)

机关各处室(局)、局属各单位:
  根据《中共合肥市委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 提高工作效能的意见》(合发[2005]15号)、《关于在市政府机关开展加强行政效能建设优化发展环境评议工作的通知》(合政[2005]97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局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工作,经8月29日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成立合肥市财政局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孔向阳
  成 员:吴利林、孙余洲、吕长富、陈卫东、王金生、朱 荣、杨积超
  领导小组职责:
  1、全面负责局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工作,研究制定局效能建设有关制度、规定。
  2、定期听取局评议办关于开展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审定局评议办上报要求表彰的在效能建设中作出显著成绩的人和事,要求处理的在效能建设中违反规定的人和事。
  3、指导督促各责任部门完成牵头工作。
  4、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陈卫东同志兼办公室主任,桂旭东同志为办公室副主任,阮怀荣、金生、赵瑞霞、江伟、胡其波、秦新忠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局监察室。
  办公室职责:
  1、认真学习相关文件、规定,把握政策尺度,做好政策宣传和服务工作。
  2、及时掌握、收集机关各处室(局)、局属各单位效能建设进展情况,做到跟踪监督、及时处理、及时反馈。
  3、推广处室、单位好的做法,树立好的典型;建议处理违规行为,进行警示教育。
  4、组织效能建设监督员进行明察暗访工作。
  5、热情耐心做好接待人民群众的来信和来访工作。
  特此通知。
  二○○五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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