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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合肥市卫生局关于做好“拆违”建筑垃圾消毒杀虫工作的通知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15-12-19   阅读:
【发布部门】 合肥市卫生局 【发文字号】 卫防[2005]224号
【发布日期】 2005.07.19 【实施日期】 2005.07.1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卫生机构与人员

合肥市卫生局关于做好“拆违”建筑垃圾消毒杀虫工作的通知
(卫防[2005]224号)

各区卫生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当前全市正在大力查处违法建设,“拆违”点多、面广,造成大量建筑垃圾不能及时处置,现正处盛夏季节,高温天气易造成蚊蝇大量孳生。为配合全市“拆违”工作,进一步做好“拆违”期间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紧急制定《合肥市拆除违章建筑卫生防疫消毒杀虫技术方案》,现下发给你们,各区、各单位结合实际参照执行,并提出以下意见。

  一、各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查处违法建设期间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组织人员对“拆违”建筑垃圾进行消毒杀虫,严防虫媒传染病的发生。卫生部门负责技术培训、指导,街道(乡镇)、社居委(村)负责并组织实施。

  二、各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辖区“拆违”建筑垃圾消毒杀虫工作的技术培训和指导;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四个开发区“拆违”建筑垃圾以及全市三个临时垃圾场消毒杀虫工作的技术培训和指导。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定期对辖区内“拆违”建筑垃圾消毒杀虫工作进行现场检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在查处违法建设期间,各级卫生部门要向群众广泛宣传卫生保健知识,让群众掌握搞好环境卫生、预防食物中毒、中暑防治等卫生知识和办法,增强群众自我保健能力。
  二00五年七月十九日

合肥市拆除违章建筑卫生防疫消毒杀虫技术方案

  为配合做好全市“拆违”工作,预防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制定本技术方案。

  一、“拆违”建筑垃圾类型及消毒杀虫方法

  (一)分户“拆违”:此类“拆违”特点是“拆违”面积小,各种垃圾易及时清理,可用“84”消毒液1:200倍稀释,均匀喷洒后,再用含量0.5%的敌敌畏乳剂均匀喷洒。

  (二)连片“拆违”:此类“拆违”特点是建筑垃圾量较大,短时内难以及时清运完,可用“84”消毒液1:200倍稀释,均匀喷洒后,用含量为1%的敌敌畏乳剂喷洒二遍,每隔1周重复喷洒一次。

  (三)特殊行业“拆违”:此类“拆违”是餐饮业场所、食品加工厂或临时厕所等,周围环境脏、乱、差,如面积大于500平方米每天应指定专人定时喷洒消毒杀虫一次,用“84”消毒液1:200倍稀释均匀喷洒消毒,1%敌敌畏喷洒杀虫。

  (四)特殊情况消毒杀虫:“拆违”后,如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完,遇上强风暴雨天气后,对照上述拆违面积消毒杀虫要求,及时再进行一次严格仔细认真的消毒杀虫工作。

  二、人员防护工作

  (一)应用防护用品,做好个人防护。如穿工作衣,戴防护帽、风镜、口罩、手套等,防止皮肤和衣服沾染药液。

  (二)操作时禁止吸烟、喝水、吃东西,不要用手擦脸、擦眼睛。休息时或工作结束后,用肥皂彻底洗脸、洗手、换衣。防护用品用后,应及时清洗,妥善保管。

  (三)配制药液时,应用定量容器,准确称量,按规定浓度配制。

  (四)配药场所应保持空气流通,在室外配药时,人应站上风向。

  (五)药液要随用随配,用多少,配多少,不准随意倾倒。

  (六)药物和配好的药液,要妥善保管,严防丢失或被人、畜、禽误食。

  (七)配药人员要站在上风向工作,顺风打、退步打、换班打、早晚打,不要在大风时喷药。

  (八)施药人员应轮换,如喷洒杀虫剂时,每天实际操作时间不易超过6小时,也不易连续作业3-5天以上。

  (九)如发现药液污染皮肤、眼睛,应立即清洗。如有中毒症状,应立即离开工作地点进行救治。

  (十)喷雾器必须专用,事先做好检查,要求安全完善,严禁边用边修。

  (十一)用过的工具,应洗净晾干妥为保管。

  (十二)配药或施药时,须用工具搅拌,严禁用手接触。修理工具时,不许用嘴吹喷雾器的喷头。

  如在喷药消毒杀虫过程中,出现药物中毒情况者,需立即送医院进行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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