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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合肥市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制转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合肥市市属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16-01-07   阅读:
【发布部门】 合肥市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制转企工作领导小组
【发文字号】 合事改办[2003]1号 【发布日期】 2003.07.19
【实施日期】 2003.07.1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人事综合规定

合肥市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制转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合肥市市属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制转企工作的操作程序》的通知
(合事改办[2003]1号)

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市市属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确保市属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制转企试点工作顺利实施,根据市政府《关于市属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制转企工作的意见》(合政[2003]72号)等文件精神,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市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制转企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将《合肥市市属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制转企工作的操作程序》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二○○三年七月十九日

合肥市市属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制转企工作的操作程序

  市属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制转企工作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前期准备阶段

  1、成立由主要负责人挂帅的改制转企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资产清理、人员安置、文秘等工作小组,积极稳妥地做好本单位改制转企的各项具体工作。

  2、组织员工认真学习事业单位改制转企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好前期宣传发动工作。

  3、由主管部门委托具有评估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土地评估事务所进行资产、土地评估。评估结果报市国资办、市国土局办理评估核准或确认、备案手续。

  二、方案编制阶段

  1、改制转企单位在认真调研基础上,起草拟定本单位改制转企的初步方案。方案的基本内容包括:

  (1)单位概况;

  (2)改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3)改制方式;

  (4)资产处置办法(包括剥离、核销、奖励、提留、出售、优惠等);

  (5)人员分流方案及有关费用测算;

  (6)改制后设立的新体法人治理结构和企业发展构想;

  (7)改制转企的组织领导和实施步骤;

  (8)需要市政府及主管部门协调解决的重要事项;

  2、对改制转企方案进行初步论证,充分听取各有关方面的意见。在此基础上,对方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

  三、方案报批阶段

  1、改制转企单位向主管部门呈报改制转企方案后,由主管部门向市改制转企领导小组报送《关于同意××(单位)实行“××××”(改制形式)改制转企的请示》。其中,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改制报批方式仍按合建设[2001]261号文件规定执行。

  2、由市改制转企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市总工会、人事、财政(国资)、劳动、土地、房产及体改等相关部门对改制转企方案进行论证。

  3、市改制转企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审定改制转企方案。

  4、市改制转企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领导小组研究审定的意见,以会议纪要的形式批准改制转企方案。

  四、组织实施阶段

  1、主管部门根据会议纪要精神,指导改制转企单位进一步细化、完善改制转企方案。

  2、改制转企单位认真制定本单位改制转企工作宣传提纲。

  3、改制转企单位在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分别召开各类职工座谈会。

  4、改制转企单位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形成职代会决议。

  5、办理职工提前退休和解除劳动关系手续。

  6、按有关规定办理资产处置手续。

  7、按规定向单位原登记机关(市编办)办理事业单位注销手续。

  8、依法设立新体。

  (1)股权设置(签订出资人协议书);

  (2)新体名称预核准;

  (3)制定公司章程并由股东大会通过;

  (4)出资、验资;

  (5)建立法人治理结构;

  (6)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具体按《公司法》操作,股份公司应履行相关报批程序);

  (7)新公司揭牌;

  (8) 重新聘用员工,签订新的劳动合同,接续各种社会保险关系。

  附:制定改制转企方案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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