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合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字号】 合劳社秘[2003]74号
【发布日期】 2003.07.01 【实施日期】 2003.07.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招工与就业
合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快再就业工作的通知
(合劳社秘[2003]74号)
各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全省再就业工作会议后,全市劳动保障部门认真落实,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从总体来看,市、县工作发展不平衡,部分工作与省、市的要求相比,在工作力度和时间要求上还存在一定差距。各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按照省、市关于再就业工作的部署,紧紧围绕既定目标,认真分析形势,查找差距,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推动各项再就业政策和工作要求尽快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再就业优惠证》的发放进度
《再就业优惠证》是执行各项再就业政策的基本前提,是全面实施再就业政策的重要依据。各县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发证摆在当前再就业工作的突出位置,抓紧时间,加大力度,全力以赴加快发证进度。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对符合条件并有就业愿望和办证要求的下岗失业人员,要及时发证,保证在7月底前将《再就业优惠证》发放到所有符合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手中。此项工作按省要求,每周向市局报告。
二、进一步抓好各项优惠政策落实
全国再就业会议后,中央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再就业优惠政策。我市结合实际,对国家和省明确的的税费减免、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小额贷款、免费服务、工商登记、场地安排等促进再就业的政策予以细化,目前所有配套政策已全部制定完毕。各县要根据市里出台的文件精神,立足本地实际,会同各职能部门,共同制定实施方案,并主动向县委、县政府汇报,7月底前应全部落实。
三、建立完善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平台
街道、社区工作平台建设是抓好组织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的最基础环节。各县劳动保障部门要认真开展调研,潜心研究方案,按照省委18号文件的规定,抓紧开展在中心镇、城关镇建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平台试点工作,并切实做到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和工作“六个到位”。
四、确保完成全年劳动保障工作目标
年初,市政府确定了全市再就业工作的主要目标,并将净增就业岗位目标分解下达各县,近期还要将安置下岗失业人员数和公益性岗位等具体指标分解下去。同时,还将出台《全市再就业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各县要对照市下达的目标任务,对上半年的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认真分析,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定相应的对策措施,强化力度,加快节奏,全面推进再就业工作。今年的工作目标必须完成,为此,各县要强化目标责任管理,把净增就业岗位、落实再就业政策、强化再就业服务、加大再就业资金投入和帮助困难群体就业这五项工作目标,分解细化,落实责任,并做好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存档等工作,确保全年工作目标的完成。
二○○三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