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合肥市政府 【发文字号】 合政办[2003]35号
【发布日期】 2003.05.14 【实施日期】 2003.05.1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市纠风办
2003年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合政办[2003]3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市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拟定的《2003年全市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要点》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03年全市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要点
(市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2003年,全市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按照中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三次全会和市纪委三次全会的部署,坚持纠建并举的方针,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紧密围绕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以解决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为重点,加强综合治理,从改革入手深化纠风工作。为顺利推进我市GDP千亿元规划,在全省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营造良好的环境。2003年纠风工作主要任务是:
一、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围绕“农村税费改革规范年”活动,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关于减轻农民负担和农村税费改革的各项政策规定及配套措施,强化监督检查。各地各部门都不准出台新的收费项目和提高原有的收费标准,不准违规突击清欠,防止农民负担反弹。深入开展对农民反映强烈的建房、婚烟登记、计划生育、用水用电和农机等方面乱收费及各种搭车收费的专项治理工作。全面落实取消“两工”政策,严格执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上限控制标准,取消面向农民工的不合理收费。严格执行村级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全面实行涉农收费许可证制度,涉农税收、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度以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加强对农民负担的经常性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涉农案件查处工作力度,对违反农村税费改革政策、加重农民负担引发的重大案(事)件,除严肃处理直接责任人外,必须依法依纪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二、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严格规范学校的收费行为。坚决禁止和纠正中小学校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的乱收费行为。严格执行农村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收费政策;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的政策,严肃查处巧立名目收取赞助费、建校费和捐资助学费等违反规定乱收费行为;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的收费行为。各级各类学校都要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坚决制止基层政府和部门向学校及学生摊派的搭车收费。加强对招生考试工作的管理监督,严肃查处弄虚作假和营私舞弊行为。
三、狠刹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大力推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严肃查处药品和医疗器械购销中给予和收受回扣等商业贿赂行为。对药品生产经营恶性竞争、药品价格虚高、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虚假药品广告等问题进行综合整治。全市县级以上政府、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所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都要对国家规定列入招标采购范围的药品实行集中招标采购。切实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禁止在医疗服务中索要和收受“红包”。积极推行药品生产流通体制改革,继续整顿药品生产流通经营秩序,坚决纠正规避招标、违规操作等行为。
四、继续开展政风评议,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围绕政府服务优质高效这一主题,继续开展政风评议工作。组织政风建设监督员进行连续不断的暗访,对发现的问题由市政风评议办公室督促参评单位整改。按照科学的方法进行政风测评,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并从部分参评单位中选派人员监督测评。加强新闻舆论的监督,扩大人民群众的参与度。严格执行评议的奖惩措施,加强对后进单位的帮扶。在开展政风评议的同时,大力推行政务公开,促进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良性循环。
要有重点地在经济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和公用事业单位中,继续深入开展创建文明行业和人民满意的基层站所活动。认真纠正有些执纪执法部门工作人员存在的耍威风、搞特权、刁难群众的问题,督促部门和行业加强职业道德建设,自觉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办事效率和依法行政水平。今年,要在全市范围统一开展民主评议旅游行风活动。各有关主管部门要把政风、行风建设纳入部门和行业管理之中,坚持从领导机关做起,发挥领导机关表率作用,逐步形成条块紧密结合,纠、评、建相互促进的工作机制和抓机关促基层,抓行业带系统,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五、坚持改革创新、稳步推进源头治理工作。一是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坚持分级清理、分级负责的原则,重点抓好与经济事务密切相关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做好与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的衔接工作,加强对已取消的审批事项的后续监管,防止管理脱节。逐步建立科学的管理机制、规范的运行机制和严密的监督机制。认真开展“三级联办”、“一站式”等高效行政服务,进一步提高行政服务中心的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按照责权统一原则,调整和理顺政府部门的职能定位,建立和完善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度,实行公务员信用承诺制度。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同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和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结合起来,积极探索适应新形势需要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和运行机制。二是继续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规定。加快推进预算管理改革,编制综合财政预算。市直各部门要全面推行部门预算,对所有预算外收入实行收支脱钩管理,并全部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继续整顿和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的银行帐户管理,认真清理和规范政策外补贴,严禁设立“小金库”。积极探索加强会计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方法,严厉惩处做假帐行为。积极探索并逐步建立统一、规范、完善的公务员工资福利待遇制度。继续深化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健全财政国库收付执行机构,在市直单位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支付,进一步扩大市级国库集中支付覆盖范围。
六、加大专项治理工作力度,巩固和深化治理成果。继续治理向机动车辆乱收费,整顿道路收费站点,严格规范上路执收执罚人员的行为,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成果。巩固和扩大减轻企业负担成果,严禁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今年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任务重,要求高,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分析新形势,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探索新的途径和对策,圆满完成各项纠风工作任务。为此,提出以下要求:
一、增强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做好纠风工作的自觉性。各地各部门要正确把握当前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所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化改革加快发展、从严治党治政的高度,从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的高度,充分认识当前纠风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纠风工作的责任意识和自觉性,树立必胜的信念,以扎扎实实的工作,取得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际效果,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二、认真落实责任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今年各项纠风工作的具体分工是: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由市农委牵头,市财政、物价、建设、国土资源、水务、计生、民政、监察等部门配合;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由市教育局牵头,市财政、物价、监察等部门配合;纠正医药购销中不正之风工作由市卫生局牵头、市药监、工商、经贸、物价、技术监督、监察等部门配合,其中整治药品经营市场秩序由市药监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政风评议、政务公开由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纠风办当好参谋和助手;民主评议旅游行风工作由市旅游局在市纠风办指导下组织实施,工商、物价等有关部门配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由市法制办牵头,相关部门配合;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由市财政局牵头,市物价、审计、监察等部门配合;治理公路水路“三乱”工作由市交通局牵头,市公安、林业、监察等部门配合;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由市经贸委牵头,市财政、工商、审计、物价、监察等部门配合,其中保护个私企业工作由市工商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各牵头部门要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并确定承办具体工作的单位和人员,明确分工,实行责任制。不是牵头部门的,要积极主动地配合牵头部门的工作。
三、突出重点,全面推进纠风工作。今年的纠风工作项目多,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地各部门要突出工作重点,分清主次和轻重缓急,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全面推进纠风工作的开展。要根据上述具体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对专项治理项目,要抓住重点问题、重点环节,制定阶段性工作计划,作出统筹安排。要根据各自承担的业务工作和行业特点,认真处理好日常工作与专项治理工作的关系,逐项抓落实。今年继续按照《合肥市纠风工作考评标准》,实行纠风工作百分制量化管理,表扬先进,鞭策后进。
四、标本兼治,在提高与发展上下功夫。今年的纠风工作要继续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在治本上下功夫。要在切实巩固已有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纠风工作成果,不断提高工作水平。要以与时俱进的精神,树立创新意识,加强对新形势、新时期纠风工作的理论研究,用新的理论、观点和方法指导处理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加强纠风法制化、规范化建设上下功夫,提高依法纠风水平,使新形势下的纠风工作有新提高和新发展。
五、加强舆论宣传工作,狠抓正反两方面典型。各级政府和纠风办在工作中要注意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取得的工作成果,要及时宣传,增加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对好的典型和先进事迹,要及时宣传,增强人民群众对纠风工作的信心。对于违规违纪行为,要严肃处理到位,处理结果要公开宣传。要重视和支持新闻单位对纠风工作尤其是专项治理工作的监督,建立健全对曝光案件的追查和查处结果发布制度,自觉地把纠风工作置于广大人民群众监督之下,不断推动纠风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00三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