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合肥市政府 【发文字号】 合政秘[2003]20号
【发布日期】 2003.04.25 【实施日期】 2003.04.2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卫生综合规定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合肥地区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指挥部的通知
(合政秘[2003]2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部属、省属在肥各单位,驻肥部队、大专院校:
为进一步加强合肥地区防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工作的统筹协调,经省政府同意,现成立合肥地区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指挥部,其组成人员如下:
指挥长: 郭万清 合肥市政府市长
副指挥长:高开华 省直工委副书记
权循珍 省卫生厅副厅长
虞志方 省教育厅副厅长
黄同文 合肥市委副书记
孙志刚 合肥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倪 虹 合肥市政府副市长
张雪平(常务) 合肥市政府副市长
安 列 合肥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胡守祝 合肥市政府副秘书长
程德壮 合肥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陈社新 合肥市卫生局局长
王正林 合肥市经贸委主任
陈文明 合肥市公安局局长
林存安 合肥市教育局局长
张 初 合肥市交通局局长
洪家友 合肥市旅游局局长
黄先明 合肥市文化局局长
朱 宁 合肥市财政局局长
阚道英 合肥市市容局局长
刘国建 合肥市工商局局长
江 黎 合肥市商务局局长
叶和章 合肥市物价局局长
张长淮 合肥市建管局局长
董宪法 合肥市药监局局长
张修平 合肥市化医建行业办主任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胡守祝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陈社新同志兼任常务副主任,徐乔明同志(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任副主任。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合肥市政府办公厅五楼501室,联系电话:2116901(24小时值班)、2116902,传真:2116903。
合肥市人民政府
二00三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