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合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字号】 合劳社秘[2003]12号
【发布日期】 2003.02.24 【实施日期】 2003.02.2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职工教育与考核
合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合肥市机电高级技工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合劳社秘[2003]12号)
各县、区劳动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暨机电高级技工培训项目的通知》精神,为加快我市高技能人才的培养,现将《合肥市机电高级技工培训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落实。
合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00三年二月二十四日
合肥市机电高级技工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为加强技工培养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精神,按照劳动保障部《加强职业培训提高就业能力计划》和“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机电高级技工培训项目”的要求,现就我市开展机电高级技工培训项目,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劳动保障部提出的“需求定向、企业主导、行业参与、条块结合、政府帮助、政策支持”的工作方针,从适应经济发展对技能人才的需要出发,充分依靠行业和企业,建立企业、学校培训基地,普遍开展技能振兴行动,形成良好的社会环境,促进高技能人才成长。
二、目标任务
瞄准企业生产急需,采取切实措施,面向行业、企业、学校、劳动力市场和社会大力开展机电类现代制造技术高技能人才培训,力争到2005年,使我市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的数量明显增加,在技术工人中所占比重提高3-5个百分点,其中中青年高级技工的比重达到30%左右。
三、实施范围
(一)重点培训范围:市机电行业、市轻纺行业、市化医建行业、合肥地区大、中企业、合肥地区中等和高等职业院校、下岗失业人员、劳动力市场求职人员及社会其它人员。
(二)重点职业领域:数控机床操作人员,模具量具制造人员,特种焊接人员,机电一体化维修人员(机械设备),以及机械加工和装配生产线岗位、工种中多技能复合型技工。
四、主要内容
(一)选择合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合肥市公交集团公司建立企业培训基地。企业培训基地上报劳动保障部,由劳动保障部统一向社会公布。企业结合实际及长远发展需要制定培训计划,实施以下培训项目。
1.面向本企业职工,实施岗位适应性培训、转岗培训、师傅带徒培训、技能提高培训等,组织岗位技能竞赛和练兵比武,表彰奖励技术能手。
2.面向中小企业,开展委托培训和订单培训。
3.面向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开展校企联合培训,提供兼职教师、实习场所和设备,承担实习或见习任务。
(二)选择合肥市机械工业技工学校、安徽省汽车工业技工学校,建立学校培训基地。学校培训基地上报劳动保障部,由劳动保障部统一向社会公布。学校制定后备机电高级技工培养计划,实施以下培训项目。
1.面向技工学校等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历的中级技术工人,开展高级技工学制教育。
2.面向社会上持有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或企业高级工开展技师、高级技师培训。
3.面向高等教育毕(结)业生中尚未就业的人员或与高等院校联合办学,培养具备较高文化层次的高技能人才。
4.面向初、高中毕业生,培养后备技工。
5.面向企业在职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劳动力市场求职人员及社会其他人员,开展技能训练和职业资格培训。
(三)由劳动保障部组织实施“全国现代制造技术应用软件培训课程”远程培训。依托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上海职业培训指导中心,陆续开展数控工艺、数控加工仿真系统开发、数控机床加工等领域的远程培训项目,推广应用计算机辅助加工(CAD/CAM)等现代制造技术。
(四)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就业准入制度。企业、学校培训基地完成培训任务后,由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按照部中心考务管理处的要求组织实施鉴定,由劳动保障部门为合格者核发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加大技师考评力度,原则上我市每年组织1次技师资格考评。加强劳动监察,我市每年至少组织1次就业准入制度执行情况的劳动监察,对违反规定的进行纠正并给予处罚。
(五)组织职业技能竞赛,宣传表彰一批优秀高技能人才。在项目实施期间,我市对重点职业(工种)每年组织一次技能竞赛,每年集中组织一次技术能手的专项宣传和表彰活动。
五、组织形式
(一)成立合肥市机电高级技工培训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劳动保障局分管局长任组长,有关行办、企业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负责项目的组织领导。下设项目办公室,负责项目的统筹安排和指导协调等工作,由市劳动保障局培训处承担。
(二)有关行业、企业和培训基地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推动项目实施。
六、推动方式
(一)行业组织和相关企业开展行业、企业人力资源预测,确定本行业的重点职业,按照我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工作目标,制定三年培养计划,制定政策、采取措施,组织职工参加培训,确保机电高级技工培训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培训基地按照方案的要求积极组织生源开展各类培训。企业基地按照方案制定的目标确保本企业培训任务的顺利完成,对本企业职工的培训制定三年培养计划和年度分步实施计划。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措施,将培训与上岗、工资、福利待遇相结合,形成有利于高技能人才成长的机制。采取多种培训形式,正确处理工学矛盾,努力开展本企业的职工培训工作。发挥本企业在技术、师资、设备等方面的优势,积极开展中小企业委托培训、校企联合培训,为中小企业,学校培养高技能人才。学校基地面向社会每年招收机电类高级技工班,开展学制教育。与企业,高校联合办学,开展技能培训以及高级技工学制教育。积极争取并依靠主办单位的支持,对主办单位所属企业职工开展职业培训。根据劳动力市场需求,面向社会开展高技能职业培训。
七、配套措施
(一)企业从职工教育经费(占职工工资总额的1.5-2.5%)中落实技能培训经费。
(二)培训基地,可根据学制教育和职业培训的类型,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向学员收取培训费用。
(三)企业和用人单位要建立培训、考核、使用、待遇相统一的政策,技师比照工程师、高级技师比照高级工程师,适当提高高级技工、技师、高级技师的工资水平、岗位津贴和福利待遇。
(四)市劳动保障局职介中心建立高技能人力资源库,企业和学校培训基地结业学员进入资源库,用人单位招收高技能人才,从库中录用。
(五)对每年举办的技能竞赛获奖选手授予“合肥市技术能手”称号,企业和用人单位给予适当奖励。
八、实施步骤
(一) 启动阶段(2002年10月-12月)
1、成立合肥市机电高级技工培训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2、确定企业和学校培训基地。
3、制定合肥市机电高级技工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4、召开领导小组扩大会议,部署开展机电高级技工培训工作。
5、相关行业、企业和培训基地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并报市项目办。
6、相关行业、企业和培训基地制定三年培养计划,确定培训职业人数并报市项目办。
7、市项目办公室根据相关行业和企业的培养计划,将培训任务分解到四个培训基地。
(二)实施阶段(2002年10月-2005年10月)
1、在合肥晚报定期发布开展高技能培训信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组织社会人员参加高技能培训。
2、 培训基地做好培训的各项准备工作,组织报名。
3、召开合肥市首批高技能人才培训开学典礼大会。
4、培训基地开展培训工作,每年两期,开班时间分别为3月和9月。
5、培训期间,市项目办深入培训基地,了解情况,召开学员教职员工座谈会,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研究和解决。
6、每年11月份组织技师资格考评。
7、每年五月份对相关企业开展就业准入专项检查,促进培训工作开展。
8、每年11月份组织技能竞赛,开展专项宣传和表彰活动。
9、每年6月、11月向劳动保障部汇报工作进行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
(三)效果评估(2005年10月-12月)
1.对我市三年来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2.迎接劳动保障部检查评估。
附件:合肥市机电高级技工培训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合肥市机电高级技工培训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长:
朱聂夫
合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成员:
朱明亮
合肥市机械电子行业办公室副主任
余 岗
合肥市轻工纺织行业办公室副主任
李俊波
合肥市化工医药建材行业办公室副主任
闫黎明
合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陈茂新
合肥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康易成
安徽江准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牛 辛
合肥美菱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左 佑
合肥荣事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
刘小棣
合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培训处处长
梁 浩
合肥市职介中心主任
朱弋清
合肥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副主任
孙 华
合肥市劳动服务公司副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