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合肥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发文字号】 合经贸企[2003]38号
【发布日期】 2003.02.21 【实施日期】 2003.02.2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离休退休退职
合肥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印发《合肥市国有企业“双退”改革操作程序》的通知
(合经贸企[2003]38号)
各县、区经贸委,行业办公室、纺控公司,有关企业:
为加快推进我市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确保国有企业“双退”改革的顺利实施,根据合政[2002]96号文件精神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我委特制定了《合肥市国有企业“双退”改革操作程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二00三年二月二十一日
合肥市国有企业“双退”改革操作程序
一、企业资产和土地评估
1、具备评估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土地评估事务所进行资产、土地评估;
2、评估结果分别报市国资办、市国土局备案,办理评估核准或确认、备案手续。
二、制定企业改革方案
(一)改革方案的基本内容
1、企业基本情况(企业资产、负债、土地及人员情况);
2、企业改革的指导思想及改革的方式选择;
3、国有资产退出界定(包括剥离、核销、奖励、提留、预留、出售优惠等);
4、职工国有身份退出及相关费用测算;
(1)职工国有身份退出原则;
(2)职工国有身份退出程序;
(3)职工国有身份退出及离退休人员等有关费用测算;
包括拖欠职工费用、职工身份退出补偿金或补助费、特殊群体费用、职工遗属补助、征地农民工费用等;离退休人员医药费及管理费预留、离休人员其他费用预留以及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统筹外的企业补贴一次性费用等;水电分离与物业管理费用等。
5、新体设工;
6、改革的组织领导及进度安排;
7、请求政府解决的问题;
(二)制定方案应依据的有关政策与法律
1、合政[2002]96号文件;
2、市工业经济领导小组2002年第2号会议纪要;
3、国家统计局1990年《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4、安徽省企业职工工伤保险暂行办法;
5、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条例;
6、劳动法;
7、公司法。
(三)改革方案的论证与审批
1、县区企业改革方案由县区政府组织论证审批;
2、市属企业改革方案的审批
(1)企业归口委办组织论证申报;
(2)提请市工业经济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研究;
(3)根据市工业经济领导小组会议意见修改完善方案;
(4)方案报市经贸委(市工业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复。
三、召开职工代表大会
1、制定改革实施方案;
2、制定改革宣传提纲;
3、安排改革进度;
4、召开各类职工座谈会;
5、召开职代会,形成职代会决议;
6、召开股东大会,形成股东大会决议(股份制企业)。
四、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计发经济补偿金或补助费
1、提前30日向职工发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
2、企业月平均工资标准认定;
3、计算职工工龄及补偿金额;
4、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备案或移送档案办理失业登记;
5、职工签名领取补偿金或补助费。
五、剥离、核销、提留资产的处理
1、按合政[2002]96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2、剥离的福利性资产、核销的不良资产、提留的担保资产的所有权属国家所有。核销的不良资产(呆坏帐)帐销案存,由企业列出详细清单,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授权经营的控股公司(集团公司),并积极配合组织清收;提留的担保资产,由企业主动配合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授权经营的控股公司商债权银行、资产管理公司争取各项核呆政策。清收和核呆后的净收益,原则上出售给新企业。
六、成立劳动保障分中心
1、按服务对象的6‰配备专职人员;
2、办理分中心成立及人员配备的各种手续;
3、负责离退休人员、特殊群体、协保人员以及生活区的管理,并按规定审批、支付有关费用,逐步实现社会化、社区化。
七、新体设立
1、股权设置,签订出资人协议书;
2、新体名称预核准;
3、制定章程并股东大会通过;
4、出资、验资;
5、建立法人治理结构;
6、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等手续。具体按《公司法》操作,股份公司应履行相关报批程序;
7、新公司揭牌;
8、重新聘用员工,签订新的劳动合同,接续各种社会保险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