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合肥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02.09.03
【实施日期】 2002.09.0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国库,财政综合规定
合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合肥市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职能和业务流程》的通知
各县、区财政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了配合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我们制定了《合肥市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职能和业务流程》,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
附件:《合肥市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职能和业务流程》
二○○二年九月三日
合肥市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职能和业务流程
一、基本职能:
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业务上由财政国库管理机构负责指导,是财政资金审核、拨付和监督的延伸。其职能主要有:
1、统一受理一级预算单位汇总的用款申请;
2、对预算单位的财政性资金进行审核、拨付、核算和监督管理;
3、按照政府收支分类和会计核算的要求,建立账册管理体系,包括预算内、外资金支付总账册、分账册,以及按预算单位设立的子账册;
4、建立支付信息数据库,向有关部门提供查询全面、及时、准确的支付信息。
二、内设机构
根据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的职能和业务要求,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下设7个部,即受理部、资金一部(预算内)、资金二部(预算外)、工资统发部、会计部、信息部和综合部,它们的职责分别是:
1、受理部:登记预算单位的年度预算、用款计划、授权支付额度,管理预算单位指标账及用款计划,受理复核预算单位用款申请书及报来的相关会计资料等。
2、资金一部:审批、汇总预算单位的预算内资金用款申请书,根据预算单位用款申请书开具付款凭证和支付汇总清算通知书;及时记录预算资金支付的有关账户的资金情况等。
3、资金二部(预算外):复核预算单位预算外资金用款计划,开具预算外资金拨款凭证;登记、管理预算外资金总账、用款单位支出明细账;编制预算外资金会计报表等。
4、工资统发部:复核应发工资明细表,负责制定分款项科目汇总各预算部门工资支付凭证,登记预算单位工资支出明细账。
5、会计部:编制记账凭证,登记管理中心的总账、明细账及用款单位支出明细账,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会计信息资料,汇总一级预算单位的预算支出结算清单,做好与财政国库管理机构的对帐及结算资金工作等。
6、信息部:相关财务数据、单据、资料的备份和入网,向预算单位提供查询,系统网络维护和开发等。
7、综合部:监督检查,综合业务,内外协调,行政管理,文秘档案,内部财务等。
三、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与财政国库管理机构的业务划分
1、财政国库管理机构依据预算分直接支付、授权支付将分部门、分预算内外资金、分款项的指标,提供给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作为控制付款的依据。
2、财政国库管理机构将批复的各部门直接支付、授权支付的分月用款计划分预算内外资金、用款单位、款项科目、项目提供给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授权支付还要提供分月用款计划中月度授权支付额度,作为审核付款的依据。
3、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负责受理一级预算单位汇总的用款申请,并分款项科目汇总各预算部门用款总额,分别形成财政直接支付汇总请款书、汇总清算通知单、支付凭证和财政授权支付通知单、汇总清算通知单,办理资金支付及清算业务。登记各部门、各用款单位的支出明细账、总账,及时按一级预算单位汇总的支出明细账向财政国库管理机构提供汇总的支付信息。
四、业务流程
(一)预算指标流程:
1、财政国库管理机构依据预算,以书面形式向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受理部)提供直接支付、授权支付分预算内外资金、分款项科目、分一级预算部门的预算指标数据,并在书面表格上签章。
2、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受理部收到一级预算单位预算指标后,登记录入预算单位预算指标账。
(二)分月用款计划流程:
1、一级预算单位按预算管理级次,层层收集、汇总下属用款单位的分月用款计划。分月用款计划在预算指标批复前根据控制数编制;预算指标批复后,根据预算数编制。一级预算单位将按直接支付、授权支付的分预算内外资金、分款项、项目的分月用款计划的部门汇总数及各用款单位的明细表报财政局有关业务处室,财政局有关业务处室将审核后的分月用款计划送财政局财政国库管理机构。
2、财政国库管理机构根据年度预算指标及库款预测等情况,在征求各职能处室意见的基础上,研究确定分直接支付、授权支付的各部门汇总的分月用款计划数,以及授权支付的额度(指预算内资金)批复到一级预算部门;同时,将批复的一级预算单位(附基层预算单位用款计划明细表)分月用款计划以书面形式提供给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受理部)。
3、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受理部将收到的分月用款计划分基层预算单位登记录入,同时将预算外资金月度用款计划传送给资金二部。
(三)财政直接支付流程:
1、一级预算部门汇总下属单位的用款申请,形成本部门汇总的预算内资金分款项科目、项目、收款人的用款申请书送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受理部)。有条件的,还应提供相关的电子数据。
2、受理部对一级预算单位汇总的预算内资金用款申请书进行审核。(1)核对申请书的预留印鉴;(2)检查申请书填写是否完整、清晰;(3)审核用款申请用途和金额。审核无误后登记录入已审核的单位用款申请书,并将申请书签章后交资金一部。
3、资金一部对受理部传送签章后的用款申请书复核后,向代理银行开具“财政直接支付凭证”办理有关支付手续,同时开具“财政直接支付汇总清算通知单”,由财政国库管理机构签章后送人民银行办理国库单一账户与代理银行的资金清算业务。
4、资金一部对属政府集中采购支出和其它专项支出用款申请书复核后,按一级预算单位、分预算内外资金、分款项科目汇总,填写请款书,向财政国库管理机构请款。
5、财政国库管理机构对资金一部的请款书审核无误后,向人民银行国库开具拨款凭证,将资金拨付到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在代理银行的直接支付有关账户上(即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在代理银行开设的零余额存款账户)。
6、资金一部在收到财政国库管理机构拨款回单后,根据预算单位用款申请书,向代理银行开具付款凭证,将资金支付到收款人账户。
7、资金一部在收到代理银行付款凭证回单后,登记分单位银行存款明细账。同时将相关单据转会计部记账。
8、工资统发部:依据财政国库管理机构提供的分单位应发工资明细表,复核后向代理银行开具“财政直接支付凭证”办理工资支付有关手续,同时开具“财政直接支付汇总清算通知单”,由财政国库管理机构签章后,送人民银行办理国库单一账户与代理银行的资金清算业务。收到代理银行直接支付凭证回单后,登记银行存款工资支出明细账、分单位工资支出明细账,向会计部提供汇总的分单位、分处室工资支付信息。
9、会计部根据相关凭证登记总账和明细账;根据预算单位支出明细账向财政国库管理机构提供按一级预算单位分类、款、项汇总的付款信息。
(四)财政授权支付流程:
1、资金一部依据预算内资金月度用款计划中月度授权支付额度,按月向代理银行开具“财政授权支付通知单”,由代理银行在限额范围内与预算单位分账户办理有关支付手续。同时开具“财政授权支付汇总清算通知单”由财政国库管理机构签章后,送人民银行,办理国库单一账户与代理银行的资金清算业务。
2、资金二部对受理部传送的月度用款计划审核无误后向预算外资金专户开具拨款单,将资金拨付到各预算单位预算外资金支出账户。在收到代理银行拨款凭证回单后,登记预算外资金总账和用款单位明细账,同时根据用款单位的支出明细账向财政国库管理机构提供按一级预算单位汇总的支付信息。
(五)财政预算资金授权支付支出报账流程:
1、一级预算单位汇总下属单位的支出报账单,形成本部门汇总的、分款项科目、分项目的授权支付支出报账单送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受理部)。有条件的,还应提供相关的电子数据。
2、会计部依据一级预算单位报来的授权支付支出报账单与授权支付明细账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编制会计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