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合肥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合价农[2001]242号
【发布日期】 2001.10.26 【实施日期】 2001.10.2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种子
合肥市物价局关于2001年杂交水稻种子收购价格的通知
(合价农[2001]242号 2001年10月26日)
合肥丰乐种业股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丰种(2001)86号《关于合肥地区杂交水稻种子收购价格的请示》收悉。由于今年制种面积下降,为提高农民制种的积极性,经参考省定指导价及周边地区的收购价,经测算,现将我市今年杂交稻种收购价格及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收购价格:国丰一号每公斤一级5.0元,二级4.6元,汕优、协优组合每公斤一级6.0元,二级5.60元,此价格为最低收购价,企业可根据情况,上浮10%制定具体价格,并报市物价局备案。
二、各种子收购部门要明码标价,种款直接兑付给售种农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