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律师查询 法规查询    合肥律师招聘    关于我们  
合肥律师门户网
刑事辩护 交通事故 离婚纠纷 债权债务 遗产继承 劳动工伤 医疗事故 房产纠纷
知识产权 公司股权 经济合同 建设工程 征地拆迁 行政诉讼 刑民交叉 法律顾问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法规查询 » 地方法规规章 » 正文
(2001年)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政府系统计算机网络应用的通知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16-01-24   阅读:
【发布部门】 合肥市政府 【发文字号】 合政办[2001]43号
【发布日期】 2001.09.03 【实施日期】 2001.09.0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
全市政府系统计算机网络应用的通知
(合政办[2001]43号 2001年9月3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的统一部署,近几年来,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市政府系统计算机网络的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与此同时,通过不断加强制度建设,狠抓应用,规范管理,各级各部门利用计算机网络办公意识大大增强,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部分单位对已出台的计算机网络应用管理的各项制度坚持不够,应用的效果不明显。政府系统信息化工作,建设是基础,应用是关键。大力推进政府系统计算机网络应用工作,对于推行政务公开、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办事效率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级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继续按照有关加强计算机网络管理规定的要求,切实抓好应用工作。经市政府同意,从2001年10月1日起,就进一步推进全市政府系统计算机网络应用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继续坚持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的各类会议通知一律从网上传输的办法,不再另行纸介质,也不再重复用电话或传真通知。因工作疏漏,未能及时接收会议通知而未参加会议的,要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进一步压缩、减少纸介质文件。市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各种非密级文件,全部在网上办理与传输,实现网上查询。代字为政府令、合政、合政秘、合政办、合政办秘等文件继续印制纸介质,但压缩、减少印制数量。市政府及办公厅领导、办公厅各处室不再发纸介质文件,发给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纸介质文件适当压缩。其它文件只印制少量作为办公厅和办理单位存档用。
  三、坚持电子报文制度。各县区和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上报市政府的请示、报告(有保密要求的除外),在报送纸介质的同时,必须通过网上报送,凡未从网上报送的,其纸介质文件一律不予办理。
  四、联网单位上报市政府的信息、资料、简报以及办公厅内部处室办的各类简报等一律从网上传送,不再另行纸介质。办公厅文秘处停收停发联网单位及办公厅内部处室的纸介质的信息、资料和简报。
  五、狠抓督促检查。从2002年起,把各级各部门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办文办公作为考核机关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机关年度目标考核范围,由市目标办组织考核;把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办文办公作为机关公务员年终评优、考核的内容之一。
  六、切实加强计算机网络管理。为使政府系统计算机网络应用工作落到实处,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加强网络管理、规范运行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各自的管理制度,促进网络系统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对管理制度不健全、网络运行不正常、贻误工作的,要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七、加强计算机网络建设和应用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国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建设和应用工作的通知》(皖政办(2000)39号)要求,全市政府系统计算机网络建设和应用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厅统一负责,在市级机构未改革前,日常工作暂由市行政机关办公自动化服务中心、办公厅文秘处、信息处等分别承担。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本单位计算机网络建设和应用工作的领导。县区政府办公室要把这项工作作为基本职能并进一步强化,确定专门机构,统一负责本级政府系统计算机网络的建设、应用、管理和维护。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也要明确相应机构与工作人员负责此项工作。
 
 
 
免责声明
相关阅读
  合肥律师推荐  
苏义飞律师
专长: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电话:(微信) 15855187095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B座37楼
  最新文章  
  人气排名  
诉讼费用 | 诚聘英才 | 法律声明 | 投诉建议 | 关于我们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金亚太律所 电话:15855187095 QQ:314409254
信箱:314409254@qq.com 皖ICP备120017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