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合肥市财政局 【发文字号】 合财购[2013]957号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政府采购
合肥市财政局关于加快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应用系统建设的通知
(合财购〔2013〕957号)
各县(市)、区、开发区财政局:
为推进我市电子化政府采购工作,根据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全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应用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财购[2011]2352号)文件及9月29日召开的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系统专题会议精神,现就各县(市)、区、开发区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应用系统推广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财政局加快推进政府采购资金管理系统、交易系统电子化工作
截至到9月底,肥西县、巢湖市已完成政府采购资金管理系统(内网)上线工作,肥西县已完成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外网)上线工作。按照省财政厅部署,肥西县为第一批推广建设单位,已上线实施。肥东县、长丰县、巢湖市、庐江县是第三批推广建设单位,于2013年12月30日前上线。肥西县需积极开展政府采购资金管理系统(内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外网)运用工作。肥东县、长丰县、巢湖市、庐江县需严格按照省财政厅时间节点及建设内容要求,积极推进政府采购资金管理系统(内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外网)建设。
二、各区、开发区加快推进进政府采购资金管理系统电子化工作
庐阳区、蜀山区、瑶海区、包河区、经开区、高新区、新站区、巢湖经开区需积极建立政府采购资金管理系统(内网),在财政一体化平台系统中增加政府采购模块。对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外网)建设,可与市财政同步实施。
市财政局将加强对各县(市)、区推广工作的督导检查,确保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系统推广实施工作取得实效。各县(市)、区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协调保障,及时向市财政局上报推广实施工作进展情况,确保项目质量和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