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安徽省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日期】 2002.04.04
【实施日期】 2002.04.0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省级地方性法规 【法规类别】 法规规章清理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有偿出让
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权限的决定》的决定
(2002年4月4日安徽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安徽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鉴于《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已对有偿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权限作出规定,决定废止《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有偿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权限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