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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校舍维修改造省级以上专项资金实施计划的通知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16-03-29   阅读:
【发布部门】 安徽省教育厅 【发文字号】 皖教秘[2016]113号
【发布日期】 2016.03.01 【实施日期】 2016.03.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专项资金管理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校舍维修改造省级以上专项资金实施计划的通知
(皖教秘〔2016〕113号)

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14〕7号)要求,各市、县(区)每年要按时报送校舍维修改造省级以上专项资金实施计划。现将2016年专项资金实施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资金,是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资金的一部分,纳入了省民生工程项目管理,同时又作为“全面改薄”的统筹专项资金。各地要切实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确保专款专用,认真编制资金实施计划,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二、《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16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省以上资金的通知》(财教〔2015〕1759号)已下达2016年校舍维修改造资金90%额度,各地请按100%额度编制《安徽省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省级以上专项资金实施计划表》(见附件),并报送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实施计划要区别轻重缓急,优先安排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校舍维修改造,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校舍安全。省级以上专项资金不能满足年度校舍维修改造需要的,缺口部分由各市、县承担。

三、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由市县自行制定,并负责筹措维修改造资金。民办、外资和企(事)业办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计划及所需资金由投资方和本单位负责落实,各市、县政府给予支持指导并加强监管。市县及学校举办者承担资金安排的实施计划无需报省审核备案。

四、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支持学校维修改造、抗震加固、改扩建校舍及其附属设施,不得用于新建办公楼、独立建筑的图书馆、礼堂、体育馆、塑胶跑道运动场、游泳馆(池)项目;不得用于打造豪华学校和城区新校建设。

五、《安徽省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实施计划表》由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填报,市(省直管县)教育行政部门汇总后,加盖市(省直管县)教育行政部门、市(省直管县)财政部门公章,于3月底前报省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厅窗口(地址: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省政务服务中心C2区35号窗口),逾期不再受理。汇总表格电子版请于3月底前发至电子信箱:yegq@ahedu.gov.cn。联系人:叶光权,电话:0551-62831865。
附件:安徽省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实施计划表
安徽省教育厅
2016年3月1日

附件:
安徽省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省级以上专项资金实施计划表
(20  年度)
单位(财政、教育部门公章):
市、县(区) 资金投入 建设计划 建设内容 计划进度 备注
合计 中央
资金 省级资金 项目数(个) 面积(平方米) 维修改造 抗震加固 改扩建 附属设施 其他 截至6月底 截至9月底 截至12月底
校舍维修改造项目(万元) 校舍维修改造项目(万元) 归还开行贷款本金(万元) 项目数(个) 资金投入(万元) 面积(平方米) 项目数(个) 资金投入(万元) 面积(平方米) 项目数(个) 资金投入(万元) 面积(平方米) 项目数(个) 资金投入(万元) 面积(平方米)等 项目数(个) 资金投入(万元) 面积(平方米)等 开工项目数(个) 资金投入(万元) 建设面积(平方米) 开工项目数(个) 完工项目数(个) 资金投入(万元) 建设面积(平方米) 完工项目数(个) 资金投入(万元) 建设面积(平方米)
XX市合计                                      
XX县                                  
XX县                      
财政部门负责人:  财政部门填报人:  联系电话:   日期:
教育部门负责人:  教育部门填报人:  联系电话:   日期:

注:1、按资金年度填报;建设内容和计划进度中资金投入均不包含归还开行贷款本金;建设内容中其他栏需在备注中说明。
2、请各市(省直管县)审核汇总后于每年3月底前报省政务服务中心C2区35号窗口(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
3、上述表式可从安徽教育项目管理网(网址:http://xmgl.ahedu.gov.cn/)中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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