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字号】 建质函[2016]202号
【发布日期】 2016.02.04 【实施日期】 2016.02.0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建设综合规定
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施工图审查机构资质网上电子化审批工作的通知
(建质函〔2016〕202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委、规划建设委),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为推进我省施工图审查机构资质行政审批改革,我厅决定对施工图审查机构资质审查、审批、发证实行电子化,进一步简政放权,分级管理,提速增效。
一、施工图审查机构资质审批,委托各市(省直管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审批,我厅复核,复核合格后发证。
二、注册地在我省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监管的企业及其下属企业、省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监管的企业及下属企业、省直各有关部门直属企业的施工图审查机构资质审批,经其主管部门同意后,由我厅审批。
三、实行网上电子化审批。由申报企业通过安徽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www.ahgcjs.com.cn)提交申报材料,网上审查、审批、复核、公示。
四、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和我省施工图审查的有关规定,按照简政放权、规范管理的原则,强化施工图审查工作事中事后动态监管,促进施工图审查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2016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