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律师查询 法规查询    合肥律师招聘    关于我们  
合肥律师门户网
刑事辩护 交通事故 离婚纠纷 债权债务 遗产继承 劳动工伤 医疗事故 房产纠纷
知识产权 公司股权 经济合同 建设工程 征地拆迁 行政诉讼 刑民交叉 法律顾问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法规查询 » 地方法规规章 » 正文
(2016年)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参加住房城乡建设部举办的2016年全国乡村规划推进工作电视电话培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16-04-01   阅读:
【发布部门】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字号】 建村函[2016]182号
【发布日期】 2016.02.02 【实施日期】 2016.02.0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参加住房城乡建设部举办的2016年全国乡村规划推进工作电视电话培训的预通知
(建村函〔2016〕182号)

各市城乡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委),广德县、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为全面有效推进乡村规划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决定举办2016年全国乡村规划推进工作电视电话培训,现将组织参加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宣贯《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改革创新、全面有效推进乡村规划工作的指导意见》(建村〔187〕号),部署2016年乡村规划工作。

  (二)讲解县域乡村建设规划、村庄规划编制要点,以及乡村规划管理实践经验。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2016年2月25日上午9:00-12:00,时间3个小时左右。

  培训地点:全省16个省辖市设立分会场。

  三、参会人员

  1.合肥分会场。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合肥市及所辖县(市、区)城乡规划局、城乡建委分管负责同志及相关处室主要负责同志,所有乡镇村镇规划负责同志。合肥市参会同志由合肥市城乡规划局组织,并邀请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同志参加。

  合肥分会场设在合肥市长江西路225号五里墩电信大楼,具体会场另行通知。

  2.其他分会场。

  合肥市以外的其他15个省辖市设立分会场。参会人员为各市及所辖县(市、区)城乡规划局、城乡建委分管同志及相关处室主要负责同志、所有乡镇村镇规划管理业务负责同志;各市参会人员由各市城乡规划局组织,并邀请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同志参加。广德县、宿松县分别参加宣城市、安庆市分会场会议。

  请各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与当地电信部门联系确定会场地址。

  四、有关事项要求

  1.各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各自分会场会务工作(合肥市分会场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具体负责会务工作)。请合肥市城乡规划局2月18日前将参会人员名单(含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报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村镇规划与建设处。

  2.合肥分会场会议费和向各市分会场发送信号传输服务费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承担。

  3.请各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前印发乡村规划编制培训材料汇编。

  4.请参会人员提前15分钟进场,会议期间请关闭手机,保持会场秩序,请勿随意走动。

  联系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村镇规划与建设处 吴胜亮

  电话:0551-62871524

  邮箱:ahsjstczc@126.com
2016年2月2日
 
 
 
免责声明
相关阅读
  合肥律师推荐  
苏义飞律师
专长: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电话:(微信) 15855187095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B座37楼
  最新文章  
  人气排名  
诉讼费用 | 诚聘英才 | 法律声明 | 投诉建议 | 关于我们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金亚太律所 电话:15855187095 QQ:314409254
信箱:314409254@qq.com 皖ICP备120017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