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文字号】 工商法字[2016]10号
【发布日期】 2016.01.29 【实施日期】 2016.01.2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法制工作综合规定
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聘任法律顾问的通知
(工商法字〔2016〕10号)
各市工商(工商质监)局、省直管县市场监管局,各处室局、直属单位:
为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中的作用,保障省工商局机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职责,依法行政,经研究决定,聘任安徽天瑞律师事务所周世虹律师为省工商局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工作职责及日常联络管理按《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法律顾问工作规则》执行。
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