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字号】 建金函[2016]151号
【发布日期】 2016.01.26 【实施日期】 2016.01.2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2015年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
(建金函〔2016〕151号)
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2015年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建金督函〔2016〕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于3月底前完成披露工作,并将披露工作总结和年度报告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和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备案(纸质材料各2份,电子版发送至我厅住房公积金监管处邮箱)。
联系人:杨 俊
联系电话:0551-62871238
邮箱地址:ahzfgjj@126.com
2016年1月26日
附件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2015年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略)